招生|每日一校丨常熟理工学院 \t 立本求真、日新致远( 三 )


第十九条 江苏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艺术类考生进档最低要求是考生的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 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得超过三门 , 综合素质评价合格 。 考生进档后 ,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 (一)美术类专业按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 , 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 , 全面考核 , 择优录取 。 如总分(即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相同 , 以专业分高者优先录取;如专业分再相同 , 依次以语文和外语的总分、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二)音乐类专业按专业分 , 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 , 全面考核 , 择优录取 。 如专业分相同 , 以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 如文化分再相同 , 依次以语文和外语的总分、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
第二十条 非江苏省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办法
德、智、体全面衡量 , 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 , 择优录取 。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 , 遵循志愿”的原则 。 当投档成绩相同时 , 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和海南等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以语文和数学的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他省份考生文科按语文成绩、理科按数学成绩、外语类专业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第二十一条 非江苏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艺术类考生的投档成绩按照所在省份有关政策执行 。
(1)我校未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份 , 使用该省份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 。 遵循各省统考批次录取规则 , 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 , 全面考核 , 择优录取 。
(2)凡参加我校音乐类专业校考且成绩合格者 , 按照校考专业分 , 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 , 全面考核 , 择优录取 。 如专业分相同 , 以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 如文化分再相同 , 依次以语文和外语的总分、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
第二十二条 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德语专业英语和德语语种考生均可报考;日语专业英语和日语语种考生均可报考 。 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 , 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 , 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 , 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
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5200元 ,
理科类专业5500元 ,
工科类专业5800元 ,
艺术类专业6800元 ,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我校学费24200元 , 国外学费按外方标准收取 ,
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专业:我校学费同其他普通学生 , 国外学费按外方标准收取 ,
嵌入式培养专业在原科类学费基础上增收2000元/学年 。
第二十五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4人间宿舍每生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 , 6人间宿舍每生每学年人民币950元 。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 , 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 。 经复查不合格者 ,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 凡发现弄虚作假者 , 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
我校对残疾大学生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学费减免政策 , 减免对象和金额视学生本人表现及经济状况 , 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逐一审核、研究确定 。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南三环路99号
电子信箱:zsb@cslg.edu.cn
招生监督邮箱:jjb@cslg.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s://zsb.cslg.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和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 , 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 , 如理解有误 , 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
第三十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 , 以本章程为准 , 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 , 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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