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每日一校丨南京艺术学院 闳约深美( 五 )


1、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文物保护与修复、美术学(文遗研究)、艺术教育、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在部分省 招收普通类文科考生 , 具体招生计划以相关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 在各省录取时 , 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 , 在此分之上 , 按分排序 , 遵循志愿 , 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 。 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 , 若服从调剂 , 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 , 不服从调剂的 , 作退档处理 。
2、对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我校相应规定的外省艺术类考生 , 我校将按照下列办法录取:
(1)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专业 , 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90%(含)以上的考生 , 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2)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学(乐器修造)专业 , 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80%(含)以上的考生 , 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3)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专业 , 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80%(含)以上的考生 , 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4)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书法学、舞蹈学专业 , 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80%(含)以上的考生 , 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5)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音乐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音乐表演(流行演唱)、音乐表演(流行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创作)、表演专业 , 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 , 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注: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专业实行的是合并考试 , 成绩通用 。 在录取时 , 将根据两个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专业分 , 在此分之上 , 按分排序 , 遵循志愿 , 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 。 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 , 若服从调剂 , 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 , 不服从调剂的 , 作退档处理 。
(6)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 对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 , 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注: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统称为美术设计类专业 , 为合并考试 , 专业成绩通用 。 在确定录取的专业时 , 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综合分 , 在此分数线上 , 按分排序 , 遵循志愿 , 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 。 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 , 若服从调剂 , 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 , 不服从调剂的 , 作退档处理 。
(7)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编导专业 , 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5%(含)以上的考生 , 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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