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了一两虾,获刑两个月!

休渔禁渔制度是一项
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重要措施 ,
让鱼类有充足的繁殖和生长时间 。
但总有人抱有侥幸心理 ,
在禁渔期间实施非法捕捞 。
捕了一两虾,获刑两个月!
文章图片

近日 , 如皋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对一起因采用地笼网捕鱼、农药毒鱼 引发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 , 被告人万箐被判处拘役二个月。
今年初 , 在广告公司从事安装工作的万箐 , 闲谈中偶然听说可以通过在高邮湖内放置地笼网的方式捕鱼虾吃 , 只要放置的数量不多 , 就不会出事 , 要是放点药 , “效果”会更好 。
捕了一两虾,获刑两个月!
文章图片

△作案工具地笼网
4月14日 , 明知高邮湖处于禁渔期的万箐买了3条地笼网 , 趁着夜色将地笼网放入高邮湖中 。
捕了一两虾,获刑两个月!
文章图片

△作案工具溴氰菊酯
捕了一两虾,获刑两个月!
文章图片

隔了两天收网时 , 发现只捕获了50克左右的小虾, 他想到了之前打菜虫剩余的“溴氰菊酯” , 也就是俗称的“敌杀死” 。
4月18日凌晨 , 万箐在上述放置地笼网的位置用“敌杀死”试效果时, 被高宝邵伯湖渔政监督支队的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
法院经审理认为 , 被告人万箐在禁渔期使用俗称“绝户网”的地笼网实施非法捕捞的同时 , 变本加厉 , 又采取投放农药的方式实施毒鱼非法捕捞 , 情节严重 , 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其行为不仅给高宝邵伯湖的水生态资源造成损害和威胁 , 还有可能对食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造成危害 , 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均十分明显 , 结合其自首、认罪认罚、使用农药剂量不大、渔获物不多等法定、酌定量刑情节 , 作出上述判决 。 作案工具地笼网和“溴氰菊酯”农药瓶均被依法没收 , 上缴国库 。
法官说法
毒鱼是《渔业法》明确禁止使用的捕捞方法 , 其不仅对所投放毒药范围内的鱼类产生影响 , 还可能随着水流扩散 , 对水域生态系统造成持续性影响 , 是属于不分鱼类品种、大小的灭绝性捕捞行为 。
即便部分鱼类侥幸未死 , 有毒物质也会对其生长发育、种群繁衍产生损害 , 部分毒物甚至会通过食物链产生富集效应 , 最终反应在人类等食用者身上 , 对健康造成影响 。 此外 , 有毒物质还会对水域中的其他浮游生物、软体动物造成致命伤害 。
法院提醒:切勿因一时贪欲 , 心存侥幸 , 实施毒鱼或者其他非法捕捞行为 , 否则 , 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采访人员 / 许宸
【捕了一两虾,获刑两个月!】综合 / 江苏高院、如皋市人民法院、通讯员:吴洁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