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目!父母6.5万卖掉双胞胎!昭通外公外婆向法院申请…

时隔一年 , 老吴夫妇在异乡的福利院里 , 第一次见到了自己的双胞胎外孙 。 谁都不会想到 , 这迟来的天伦之乐 , 竟是源于他们女儿一次无情的“出卖” 。
婚外情生下一对双胞胎
据介绍 , 老吴夫妇的女儿小玲(化名)早年从云南省鲁甸县来到浙江省宁波慈溪打工 。 2017年 , 23岁的她和年长9岁的老乡刘方(化名)在慈溪相识 , 刘方已结婚生子 , 但两人还是发展成情人关系 。
2018年初小玲怀孕 , 刘方不愿离开家庭 , 考虑到自己没什么经济能力 , 小玲提出生下孩子后“送养” , 刘方同意 。
同年9月 , 小玲早产生下了一对健康的双胞胎男孩 , 经人介绍 , 分别以4.5万、2万元卖给两个家庭 。 出生不到两周 , 双胞胎相隔两地 。
扫黑除恶 意外发现“卖儿”案
2019年5月 , 慈溪市公安局在侦办以刘方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过程中 , 意外发现了他和小玲涉嫌出卖自己的亲生孩子的犯罪线索 。
经过侦查 , 警方于同年7月成功在安徽、山东解救了这对双胞胎 。
当时 , 刘方和小玲因涉嫌犯罪被羁押 , 家属在云南 , 两名男婴被寄养在社会福利院 。
【泪目!父母6.5万卖掉双胞胎!昭通外公外婆向法院申请…】小玲和刘方两人后经法院审理 , 小玲被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6万 , 刘方另有恶势力犯罪行为 , 数罪并罚 , 被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5.5万 。 中间介绍人另案处理 。
外祖父母争取监护权 法院:支持!
接到警方的电话通知 , 老吴夫妇才得知了女儿在慈溪的境遇和所作所为 。 夫妻俩日夜兼程从云南赶到了慈溪 , 一番辗转奔波 , 终于在福利院见到了这对外孙 。 看着年幼的孩子 , 想着身陷囹圄的女儿 , 夫妻俩百感交集 , 忍不住叹气 。
办理完手续 , 老吴夫妇将孩子从福利院带回了云南老家抚养 , 悉心照料 。 虽然小玲和刘方已被定罪判刑 , 但他们对孩子的监护权并未丧失 , 两个孩子将来上学、就医等恐多有不便 。
在检察官的建议下 , 对女儿失望的老吴向慈溪法院提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之诉 , 要求撤销刘方和女儿小玲对两个孩子的监护人资格 , 并诉请法院指定自己为两个孩子的监护人 。
老吴表示 , 自己虽然经济条件有限 , 但收入比较稳定 , 身体也还算硬朗 , 能够照顾孩子的生活 , 给他们陪伴和呵护 。 小玲和刘方作为监护人全然不顾半点亲情 , 将自己的亲生骨肉先后出卖 , 行为严重损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 , 如果继续由二人担任两孩子的监护人 , 会严重危害他们的人身安全 。
法院经审理认为 , 小玲和刘方作为孩子的父母 , 理应保护子女的人身及身体健康 , 而二人却将亲生子女先后出卖 , 其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两个孩子的身心健康 , 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 影响极其恶劣 , 不宜继续担任孩子的监护人 。 作为外祖父的老吴现在与两个孩子共同生活 , 有条件有能力行使监护权 , 也愿意担任监护人 , 小玲和刘方也同意由老吴担任监护人 , 故对老吴的申请予以准许 。
法院就此判决:撤销小玲和刘方对两个孩子的监护资格 , 指定由老吴担任两个孩子的监护人 。
法官说法
关于撤销监护人资格 , 在民法总则、未成年人保护法中都有相关原则性规定 。 2014年颁布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也规定了撤销未成年人监护资格的具体适用规则 。 这是国家保护未成人的一项重要制度 。
今年颁布的《民法典》 , 更是在原有基础上调整、修改和补充监护人资格撤销制度 , 进一步构筑起应对监护侵害行为的最后一道防线 。
当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 , 却不能履行监护职责 , 甚至对子女有虐待、伤害或者其他侵害行为 , 再让其担任监护人将严重危害子女的身心健康 。 在这种情况下 , 为了给孩子正常、良好的生活环境 , 法院可以依申请撤销父母的监护权 , 并按照最有利于孩子成长发展原则 , 依法指定适合的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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