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报前必须了解2021高考报名时间定了!这五点重要提示(16)


五年制高职拟转录学生的身份信息采集工作由转出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 , 采集时间与普通高考同步 , 具体办法按照《关于做好四川省2021年五年制高职学生转入普通高校学习的工作通知》执行 。
9.在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现场信息确认时 , 所有考生须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
三、体检工作
所有考生均应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 , 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 考生因身体等特殊原因 , 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 , 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 。
体检工作由县(市、区)招考机构和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 。 体检须在指定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 , 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 。 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教育部、卫生健康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 , 省招考委、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7〕2号) , 省招考委、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关于普通高考体检不得使用直接荧光屏透视的通知》(川招考委〔2013〕10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通知》(川教考院招〔2010〕51号)以及《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手册》(2017年印制)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体检结论 ,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 对体检结论为“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考生 , 如考生本人提出异议 , 由县(市、区)招考机构组织复查一次;复查后不能作出准确结论的 , 由考生提出申请 , 经主检医师签署意见 , 县(市、区)招考机构出具情况介绍 , 呈报市(州)招考机构 , 由市(州)招考机构确定医院再复查一次;体检结论仍为“学校可以不予录取”者 , 不再复查 。 复查工作在2021年4月30日前结束 。 非招考机构指定的医疗单位为考生所提供的体检材料 , 一律无效 。
各地体检工作应安排在2021年3月1日至4月30日之间进行 。
体检费按各市(州)物价、财政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 。 负责体检的单位除按规定收取考生体检费外 , 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
各地招考委应加强对体检工作的领导 , 强化督促检查 , 明确分工 , 落实责任 , 确保体检工作质量 , 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 , 提高认识 , 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 。 各地要明确职能职责、层层压实责任 , 勇于担当、主动作为 , 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 严格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 , 结合本地实际情况 , 认真制定好本地高考报名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高考报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及与报名资格审核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强化各类风险排查 , 完善监测预警机制 , 确保高考报名工作有序实施 。
2.高度重视 , 狠抓落实 , 切实做好高考报名阶段疫情防控工作 。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 , 各地招考机构要参照《四川省2020年国家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方案》相关要求 , 按照“一地一策”原则 , 结合本地实际情况 , 科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 特别是要加强对现场确认、信息采集等人群聚集环节的防疫管控 , 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
3.认真细致 , 规范操作 , 切实做好高考报名信息采集工作 。 结合往年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 各报名点及时加强各环节管理 , 推进信息采集工作规范统一 。 报名信息采集过程中 , 组织考生严格按照报名系统的流程规定 , 真实、准确、完整采集有关报名信息 ,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程序及各项报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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