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男子闯卡撞人肇事逃逸 被处行政拘留15天

酒后怀着侥幸心理的鲍某某驾车回家途中,遇到警方设卡查酒驾,慌忙中加速冲卡躲避检查,蹭倒一辆电动车后逃逸 。9月7日,睢宁县交警大队依法对涉嫌酒后驾驶并闯卡肇事逃逸的驾驶员鲍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5天、驾驶证记满12分和罚款的处罚 。
酒驾男子闯卡撞人肇事逃逸 被处行政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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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 。警方供图【酒驾男子闯卡撞人肇事逃逸 被处行政拘留15天】8月29日20时50分许,睢宁县公安局110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县经济开发区境内泰和路与安康路交叉口处,有一人被车撞倒在马路边上,肇事车辆逃离现场 。
接到报警后,睢宁县交警大队立即组织民警赶赴事故现场,同时联系120前往救治 。民警现场走访勘查,查找路段监控排查,最终锁定嫌疑人为鲍某某 。民警调查中发现,鲍某某案发前曾在一家饭店吃饭,于是到该饭店查看店内监控视频 。饭店老板支支吾吾不予配合,后经民警反复阐明法律法规,饭店老板坦白,店内监控视频已被人为格式化 。
民警走后,饭店老板赶忙给涉事逃逸人鲍某某通风报信,让其主动投案 。8月31日晚,鲍某某到睢宁交警大队卡口中队自首 。
经审讯,鲍某某交代,事发当晚其与好友相聚在饭店喝了几瓶啤酒,酒后抱有侥幸心理驾车回家,路上遇到交警设卡查酒驾,他担心被查便加速冲卡逃跑,当行至县经济开发区境内泰和路与安康路交叉口处时,由于慌张刮蹭到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路人 。
事故发生后,鲍某某由于害怕并没有停车,而是加速逃离现场 。所幸,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只是身体多处挫伤,并无大碍 。
由于鲍某某行为恶劣,警方对其作出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并处以1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此外,涉嫌包庇的饭店老板也被移交辖区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刘志胜 陈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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