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送■关注宿迁市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阳光配送”|多部门同“做”校园菜,背后满满都是爱


从今年9月1日起 , 全市765家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将全部实行阳光配送 , 这是宿迁市进一步防范校园食品安全风险 , 确保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的重要举措 , 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广大学生的关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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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到企业指导规范食材配送

阳光配送是一项系统的民生工程 , 涉及到多个方面 。 在《宿迁市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阳光配送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 , 明确了我市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 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和宿迁银保监分局等部门配合 , 负责宿迁市单位食堂食材网上商城平台建设及推广运用、食材品种确定、阳光配送单位遴选及评价考核、宣传培训、信用管理、责任追究 , 以及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机制建立等工作 。 阳光配送食堂食材安全管理模式 , 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以及社会等多方监督 。
食材配送进平台 , 全程监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 从今年秋季开学起 ,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将全部实行食堂食材阳光配送 , 学校食堂不需招标确定食材配送单位 , 只需在宿迁市单位食堂食材网上商城的校园直采模块中选择配送单位及所需食材进行网上采购 , 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依托平台可对配送企业、学校食堂及整个配送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 家长通过扫码方式进入平台实现看娃吃饭 , 把社会共治手段覆盖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全流程 。
此外 , 平台向上可对接农业农村部门的种植养殖和屠宰信息 , 向下可连接食品生产加工、物流配送、学校食堂、生鲜电商等环节信息 , 横向可对接阳光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等系统 , 实现互联网+大数据+智慧监管+电子商务+智能物流的一云多端智慧系统 。 目前 , 阳光配送平台已与省教育厅阳光食堂平台完成数据对接 , 端口开放后 , 可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 , 不仅不需要重复输入相关信息资料 , 学校还可直接获取配送单位证照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等信息 。
为保障平台平稳高效运行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平台运行公司制定平台运行规则 , 督促平台与入围的食材配送单位以及参与网上采购的学校食堂签订相关协议 , 明晰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 同时 , 积极联合市信用办、教育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 制定单位食堂食材配送单位信用管理办法 , 以每学年或每学期为周期 , 对配送单位开展考核评价 , 实施信用管理、建立淘汰机制 , 定期对配送单位名录库进行更新 , 确保食材供应质量安全可控 。
食材供应靠基地 , 优中选优
根据任务分工 , 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阳光配送中本地蔬菜、水果、水产、禽蛋等种植养殖基地产品质量源头管控 , 为学校食堂遴选推荐优质安全的种植养殖基地和屠宰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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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材配送企业考察遴选食材基地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 严格种植养殖基地和屠宰企业准入标准 , 坚持优中选优 , 杜绝小散户和有不良记录的生产基地进入采购平台 。
据了解 , 目前 , 全市共有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基地2400多家 , 其中两品一标(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基地417家 , 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在73%以上 。 这些基地都已经纳入全市农业农村部门的常态化监管 , 近3年来 , 各项监测合格率均保持在98%以上 , 这些都为我市学校食堂农产品直供奠定了坚实基础 。
为了让更优质、安全、放心的农产品进入学校食堂 , 前期 , 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平台准入标准 , 将基地的规模和历年来的抽检情况 , 作为平台准入的前置条件 , 坚决淘汰无证无照无稳定生产能力的小散户 , 坚决禁止3年内有禁限药物检出记录和1年内有检测不合格记录的生产基地入选 。 通过把好生产主体准入关 , 排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 最大程度保证校园直供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
配餐烹调看指南 , 健康营养
由市卫健委针对学校食堂及学生供餐单位并结合本地实际 , 制定我市中小学学生餐营养配餐指南 , 配餐满足6岁至17岁中小学生课业活动和运动量的需求 。
据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 各学校食堂及供餐单位应遵循科学营养、安全卫生、质量兼顾的原则 , 做到每周在校用餐膳食中各类食物合理搭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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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材配送企业对食品原料进行农药检验检测

合理配餐方面 , 在满足中小学生生长发育所需能量和营养素需要的基础上 , 进行食物同值互换 , 做到食物多样 , 适时调配 , 注重营养与口味相结合 。 食物种类每天应至少达到12种 , 每周至少25种 。 学生餐的烹调方法合理 , 每周油炸食物不超过2次 。 三餐不能用糕点、甜食或零食代替 , 不应将含糖饮料作为辅助配餐提供 。 做到清淡饮食 , 少食含高盐、高糖和高脂肪的食品 。
合理烹调方面 , 有以下要求:蔬菜应先洗后切;烹调以蒸、炖、烩、炒为主;为了利于控制油脂的摄入量 , 尽量减少煎、炸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烹调方式;烹调好的食品不应存放过久;不制售冷荤凉菜;应针对性增加富含维生素A、维生素B族、铁、钙的食物供应 。
除《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外 , 还必须禁用或慎用部分品种 。 如 , 豆浆必须烧开煮沸后方可饮用;备餐时 , 熟畜禽类、水产类、鲜奶制品等需注意存放温度和存放时间;水产品中多刺的鱼类要慎用;油炸食品、辛辣食品、腌制食品等慎用 。
食材价格有参照 , 不得超出
为了配合宿迁市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阳光配送平台项目 , 市发改委依托阳光物价网设立中心城区主副食品零售价格发布专栏 。 目前在中心城区共选取8家农贸市场为价格监测点 , 明确6大类主副食品(粮油、肉禽蛋、水产、蔬菜、豆制品、水果等)共87种商品的价格作为定点、定时监测对象 。 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2点前完成当日主副食品价格数据上传工作 , 此价格作为各配送单位配送的食品价格参考依据 , 各配送单位配送的食品价格不应高于发布的监测价格 。
市发改委在做好价格监测、指导价发布工作的同时 , 开放阳光物价网数据接口 , 实时向宿迁市单位食堂食材网上商城平台提供更多相关主副食品价格监测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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