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车|北京推出新能源轻型货车更新激励方案 7万元一台车
经济日报-中国商用汽车网讯 日前 ,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 , 促进淘汰或转出北京市汽柴油货车并更新为新能源轻型货车 , 北京市交通委、财政局联合下发《2020年北京市新能源轻型货车运营激励方案》(以下简称《激励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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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激励方案》 , 申请激励的车辆所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道路货物运输” , 且不存在工商经营异常情况;
2.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 , 一年周期内 , 累计报废或转出名下京籍汽柴油货车须达到5辆及以上、且更新不低于5辆(含)京籍新能源轻型货车;
3.车辆所有人不得为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各级财政供养单位 。
申请激励的新能源轻型货车应具备以下条件:
1.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 , 一年周期内 , 首次在本市公安交管部门登记;
2.须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和《营运性纯电动轻型货车技术指南》(BJJT/0054-2020)要求 , 车辆应符合最大允许总质量<4500kg , 核定载质量≥1200kg , 货箱容积≥6m3的技术条件;
3.须将车辆定位监测、运输信息等相关数据上传至北京市智慧货运综合服务平台 。
《激励方案》规定 , 激励资金总额为7万元/车 , 分三期发放 , 分别给予3万元/车、2万元/车和2万元/车激励资金;对一次性报废或转出的汽柴油货车并更新为新能源货车20辆(含)以上的企业 , 在资金激励基础上 , 叠加给予城区货运通行证奖励 。
有关申请阶段 , 《激励方案》指出 , 符合激励范围要求的业户 , 可在完成汽柴油货车报废或转出、新能源轻型货车购置上牌手续后 , 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 , 一年周期内 , 通过北京市新能源货车运营激励办理平台向北京绿色交易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
以下为《激励方案》全文:
2020年北京市新能源轻型货车运营激励方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京政发〔2018〕22号)要求 , 促进淘汰或转出本市汽柴油货车并更新为新能源轻型货车 , 降低轻型货车的燃油消耗、污染物排放 , 推动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 经市政府同意 , 特制定本方案 。
一、激励范围
(一)申请激励的车辆所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道路货物运输” , 且不存在工商经营异常情况;
2.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 , 一年周期内 , 累计报废或转出名下京籍汽柴油货车须达到5辆及以上、且更新不低于5辆(含)京籍新能源轻型货车;
3.车辆所有人不得为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各级财政供养单位 。
(二)申请激励的新能源轻型货车应具备以下条件:
1.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 , 一年周期内 , 首次在本市公安交管部门登记;
2.须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和《营运性纯电动轻型货车技术指南》(BJJT/0054-2020)要求 , 车辆应符合最大允许总质量<4500kg , 核定载质量≥1200kg , 货箱容积 ≥6m3的技术条件;
3.须将车辆定位监测、运输信息等相关数据上传至北京市智慧货运综合服务平台(http://bj.zhihuihuoyun.cn) 。
二、激励标准
可申请激励的车辆规模以实际更新的新能源轻型货车为基数 , 但上限不得超过报废或转出的汽柴油货车数量 。
激励资金总额为7万元/车 , 分三期发放 , 分别给予3万元/车、2万元/车和2万元/车激励资金 。
每期时长为12个自然月 , 自完成车辆定位监测数据上传的下一自然月1日起开始计算 。 期内车辆在京行驶载货总里程不少于1万公里 , 方可获得当期激励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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