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出台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导意见 让消费者放心购物无忧退货

采访人员8月19日从镇江市消费者协会获悉,日前,镇江市出台了《镇江市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市范围内有序推动镇江市商贸流通领域开展线下实体店购物无理由退货活动,鼓励参加承诺的企业特别是大型零售企业与商场、超市先行先试,带动更多企业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公开承诺,积极落实消费环节主体责任,构建更加和谐友善的消费关系,让消费更加温暖 。
《意见》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对镇江市线下实体店经营者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结合实际可在商贸流通领域先行先试 。实施范围可由城区向乡镇、街道延伸,由大型商超、零售企业、品牌连锁企业向中小实体店和一般商业街区拓展,由日用消费品向家居、家装、家用电器、旅游商品和高档耐用消费品等消费领域逐步覆盖 。
《意见》明确,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指导经营者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条件和经营商品属性,确定承诺无理由退货的具体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时限(不少于7天,含7天)、退货条件、退款时限和方式及有关退货流程等,填写《镇江市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申报表》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应当建立《无理由退货单位动态名录库》,实施动态管理 。
《意见》要求,8月底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重点指导建设一批示范店,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一旦企业做出参与无理由退货承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市市场监管局设计的统一式样,制作、发放‘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标识,指导承诺单位参照制作公示牌,并在主要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开展示 。”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说 。
此外,《意见》还规定,对不履行无理由退货承诺或欺诈消费者的单位,市场监管部门将公开摘牌,停止其使用“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统一标识 。
“近两年,线上线下一体化、线上为线下消费引流趋势愈加明显 。”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全市范围内推动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制度,其实是“无理由退货”由线上向线下延伸,同时也是市场监管部门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有力举措,也是优化市场流通环境、优化消费环境的重要内容,能够增强消费者消费信心,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通讯员 仇冰 陈红生全媒体采访人员 朱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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