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开始罚款了!( 二 )


除了现场处罚外 , 太仓公安交警部门还通过“非机动车电子警察” , 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 24小时不间断抓拍 。8月16日0时09分 , “非机动车电子警察”在太仓市太平路向阳路口 , 抓拍到悬挂“太仓信息牌946347”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即使在夜晚 , 车牌依旧清晰可见 。交警部门依法通知相关违法驾驶人 , 告知其在三十日内至交警部门接受处罚 。逾期不接受处理 , 仍然驾车上道路行驶 , 被发现后拒不接受处理的 , 交警部门有权依法扣留车辆 。
交警部门在执法过程中 , 发现仍然有一些驾驶人戴了头盔 , 却没有系头盔的安全扣 。还有一部分驾驶人把头盔挂在车上或放置在车头的篮子里 , 就是没有戴在头上 。交警想对他们说——“头”等大事 , 马虎不得!
最后 , 交警还要提醒大家 , 临近开学 , 用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的家长们 , 请提前为家中孩子准备好安全头盔哦!(苏报融媒采访人员 邹强 通讯员 焦镜 文/摄)(视频由常熟交警提供)
【电动自行车|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开始罚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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