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严查!

8月1日起 ,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通告》实施 。当天起 , 市交警部门对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 两天内共有7800人因不戴头盔而受处罚 。
根据通告规定 , 从今年8月1日起 , 全市范围内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头盔 , 违反本通告的 ,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 , 处警告或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
8月1日上午8时不到 , 在市区的各大路口 , 就可以看到不少执勤交警 , 认真地对过往的电动车驾乘人员佩戴头盔情况进行检查 。在市区世纪联华岗亭处 , 红灯亮起后 , 交警海陵大队城南中队民警陈健来到非机动车道边 , 向一名骑电动车未佩戴头盔的男子敬礼后 , 指出他违反了相关规定 。“今天出门匆忙 , 忘记戴头盔了 。”该男子不好意思地笑笑 , 心甘情愿地接受了处罚 。“大部分都能主动配合接受处罚 。”陈健说 。
【|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严查!】“在执勤过程中 , 我们既坚持严格执法 , 也实行人性化执法 。”袁海说 , 对于一些随车携带头盔却未佩戴在头上的市民 , 交警将其拦下后 , 都会监督其佩戴好头盔 , 给予教育后 , 不予罚款 。对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骑电动车上路的 , 均给予教育后让其下车推行 。此外 , 对少数表示购买头盔有困难的“骑手” , 交警对其进行处罚后 , 还现场赠送了头盔 。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李智说 , 8月1日起 , 姜堰、高港、医药高新区、泰兴、兴化等地同步执行开罚规定 。经过两天的集中整治 , 主动佩戴头盔的市民明显增多 , 安全行车意识也显著增强 。“在集中整治首日 , 约25%至30%的电动车驾驶员未戴头盔 , 而8月2日 , 该比例大幅下降 。在昨天抽查的兴化某检查点发现 , 经过此处的市民戴头盔率达到90% 。”
下一步 , 交警部门将开展连续100天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活动 , 在市区率先设置8个抓拍点 , 对不戴头盔者进行视频抓拍、曝光 。10月1日前 , 市区将设置132个这样的视频抓拍点 , 全市则设置300个左右 。采访人员 钱立群 通讯员 何业 吴玉伦 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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