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无锡打造“温情”救助新途径 寻找规定和情理间平衡点

明明家境困难 , 却因一些补偿导致金融资产超标 , 无法享受相关救助 , 让一些困难家庭遇上了难题 。6日 , 采访人员从无锡市民政局获悉 , 新制定的《关于做好社会救助特殊情况处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将针对一些特殊情形实行特殊救助 , 探索当前社会救助中因“合情不合规”或“合规不合情”而无法有效实施救助的解决途径 。
【社会救助|无锡打造“温情”救助新途径 寻找规定和情理间平衡点】前段时间 , 江阴的一户低保家庭 , 主要劳动力发生车祸 , 家中获得了一笔数十万元的补偿金 , 按照低保家庭每人金融资产不得超过3.5万元的政策 , 这户人家只得退出低保 。但实际情况是 , 孩子还小 , 老人还需要赡养 , 这户家庭仍存在不小的困难 。无锡市民政局针对类似情况 , 根据“六稳”、“六保”要求 , 制定了《关于做好社会救助特殊情况处理的指导意见(试行)》 , 破解当前社会救助中遇到一些特殊情况而无法有效实施救助的“空白点” , 列出了“温情救助”的解决途径 。
该意见明确 , 共有五种情况可列入社会救助 。一是低保家庭因获得非因公(工)或意外事故致伤、致死的赔偿金 , 导致家庭金融资产超标 , 且赔偿金主要用于家庭养老、教育、医疗等支出的;二是困难家庭或人员基本生活陷入极度困难 , 对照救助材料标准实施的救助金额已达上限 , 但仍不能缓解其困难的;三是救助申请人因离异、长期不与子女往来 , 无法开具子女收入证明 。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已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函索证等方式开展核查 , 但仍无法准确核定救助申请人家庭收入的;四是救助申请人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且有一定劳动能力 , 但由于年龄较大、患病、有违法记录等特殊情况 , 非个人主观因素而无法就业 , 实际无收入的;五是市(县)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其他社会救助特殊情形(各地可根据社会救助联席会议集体研究自行确定) 。
据介绍 , 这五种情形可根据当事人不同的需求给予不同的救助 , 采取一事一策的方案 。无锡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负责人表示 , 这是根据实践中遇到的困难 , 创新解决基层困难 , 构建“温情救助”新模式 , 优化民生工作的策略 , 也是精准帮扶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指导性意见 。符合政策的市民即日起就可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 。
(黄孝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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