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优先选房 支持刚需购房!南京摇号购房新规发布

刚刚 , 南京司法局、南京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人才优先选房及支持刚性购房需求工作的通知》 , 针对人才优先选房、支持刚需优先购房等事宜 , 发布摇号、选房的具体细则 。
一、摇号对象
摇号对象是人才、无住房家庭(本市户籍)、普通购房人 。
二、摇号流程
摇号分四轮进行

第一轮
确定优先选房的人才名单及选房顺序 。 有效报名的人才数量大于等于人才房源数或者大于等于20人的 , 应通过公证机构主持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围人才名单及选房顺序 。
第二轮
确定享有优先保障资格的无住房家庭名单 , 进入第四轮一般选房顺序摇号 。 有效报名的无住房家庭数量大于无住房家庭保障房源数的 , 应通过公证机构主持摇号的方式 , 确定入围第四轮摇号的无住房家庭名单 。
第三轮
由公证机构将“第一轮未入围人才、第二轮未入围无住房家庭和普通购房人"摇出顺序号 , 确定入围第四轮摇号的人员名单 。
第四轮
由公证机构将“第二轮确定的入围无住房家庭、第三轮确定的入围摇号人员”摇出一般选房顺序 。
三、选房顺序
首先
由第一轮摇号确定的入围人才按照摇出的顺序号依次选房 , 前号放弃的 , 后号依次递补 。 未入围人才不参与本批次选房 。
其次
由第四轮摇号的报名人按照第四轮摇出的一般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 , 前号放弃的 , 后号依次递补 。
最后
前两批次选房结束后 , 房源如有剩余 , 由第三轮摇号中未入围第四轮的报名人 , 按照第三轮摇出的顺序号依次选房 , 前号放弃的 , 后号依次递补 。
四、工作要求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严格按照公证机构摇出的选房顺序号 , 组织开展选房活动 , 确保选房过程公开透明 。
● 公证机构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主持摇号活动 , 保证摇号工作顺利开展 。
● 市司法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建立联动机制 , 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协调、处理 , 切实做好人才优先选房及支持刚性购房需求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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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优先选房 支持刚需购房!南京摇号购房新规发布】来源 |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 马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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