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全省见义勇为称号评定表彰活动启动 7月10日

|第十二届全省见义勇为称号评定表彰活动启动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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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全省见义勇为称号评定表彰活动启动 7月10日】本文标题:|第十二届全省见义勇为称号评定表彰活动启动 7月10日
掌上南通客户端采访人员 潘冬冬 通讯员 葛杰
采访人员从南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获悉 ,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 , 倡导见义勇为 , 树立崇德向善良好社会风尚 , 近日 , 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启动第十二届全省见义勇为称号评定表彰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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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 , 此次评定见义勇为称号人员的评选范围为:2017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 , 在全省范围内涌现的见义勇为人员 。 评选条件为:见义勇为人员实施见义勇为时存在特别重大风险 , 为保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 付出代价重大甚至巨大 , 或避免、挽回损失巨大 , 在本省有特别重大影响的 , 授予或追授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 。 见义勇为人员实施见义勇为时存在重大风险 , 为保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 付出代价较大 , 或避免、挽回损失较大 , 在本省有重大影响的 , 授予或追授省“见义勇为模范”称号 。 见义勇为人员实施见义勇为时存在较大风险 , 为保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 付出一定代价 , 及时避免或挽回一定数额的损失 , 在本省有较大影响的 , 授予或追授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
此次评定将根据见义勇为人员事迹突出程度、现实表现情况和省见义勇为称号评定工作小组审核评定意见以及媒体公示等程序 , 省政府将授予或追授省见义勇为称号人员不超过60名 , 其中见义勇为英雄不超过10名(享受省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见义勇为模范不超过20名(享受市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不超过30名 。
据了解 , 此次活动是去年《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和今年《江苏省见义勇为称号评定实施办法》颁布实施以来首次开展的评定表彰活动 , 在以往历届评定表彰活动中 , 我市已先后有6名见义勇为人员被授予、追授“江苏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 , 36名见义勇为人员被授予、追授“江苏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 。
本月10日前 , 符合评选范围且未被当地见义勇为工作机构掌握的 , 实施见义勇为行为人或其近亲属 , 行为人所在单位、基层自治组织等单位可向行为发生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或举荐 , 县级公安机关将根据《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有关规定 , 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后 , 按照此次评选程序和要求逐级组织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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