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被百度信誉V网站蒙骗,法院判百度全额赔偿”事件对网络认证有啥启示

这个问题涉及到一系列问题:
1、网络受骗到底谁负责?
百度推广上的虚假广告,诈骗链接一直被人诟病,并且纠纷不断,为什么这次网民将百度告上法庭,并且还赢了?
由于诈骗是发生在网民与商家之间,百度并没有直接参与,因此以往的纠纷百度总是置身事外,有时候还显得很委屈。如果用户是点击自然搜索结果导致受骗,百度会这样说,搜索引擎只是一个技术工具,是对客观存在信息的索引,对信息的判断是在网民,与百度无关;如果用户是点击百度推广结果导致受骗,百度会这样说,竞价推广只是一个信息展示平台,就像电视台和报纸中的广告,打广告的公司出了问题,也没见处罚电视台和报纸啊,在这样的类比下,网民无处喊冤了。
这次事件与以往不同的是推广网站末尾带有“V”字样,V是百度信誉认证的标志,用其官网上的描述是:“百度通过对网站经营主体资质、网站安全性、网站权威性等进行核查后在搜索结果中的商家官方网站标题右侧展现蓝色官网标识,以帮助网民快速识别权威优质网站,防止山寨网站、钓鱼虚假网站对网民的侵害;通过对互联网商家网站及网站背后的经营实体的资质、真实性认证、可信行为、消费承诺意愿、口碑评价等数据的集合,以信誉评级和信誉成长值等方式,把网站的综合信誉情况呈现给网民。”因此,可以认为百度信誉V是百度自己建立的信用体系,就像阿里的芝麻信用,腾讯的腾讯征信一样。
如果竞价推广还可以勉强说成是客观信息的展示平台,那么加上V字就表示百度已经参与其中,不再是客观信息的展示,而是将根据自身的标准对信息的一种调整,有着明显的推荐倾向,并且这种评价信息不仅是对商家的一种信用评价,同时也代表着百度对对网民的一种承诺,是百度信用的一个体现。
既然是一种推荐性承诺,如果推荐错了,就需要承担责任。我们也用一个实际例子来解释,打广告厂商出了问题,虽然没有追究电视台和报纸这种信息平台,但如果有名人代言,那么代言人起到的就是一种推荐,一种承诺,名人代言出现问题,也是要被追责的。
总之,“谁认证,谁负责”,这是认证机构、信用评级机构需要遵守基本原则,所以我赞成法院的判决。法院判定百度负责主要有两点依据:一是加V认证使得百度公司获得直接或间接的利益;二是百度认证过程中存在疏漏,未尽到在审核中应尽的注意义务。
【“网民被百度信誉V网站蒙骗,法院判百度全额赔偿”事件对网络认证有啥启示】 谁认证,谁负责,不是说出了问题就该认证方赔偿,认证方有责任协助受害方去维权追回损失,如果由于认证方的失职无法找到真正诈骗者,那也只能由认证方完全负责了。
2、认证自己做还是采用第三方
既然认证责任重大,那么认证应该自己做好,还是采用第三方认证结果?两种方式各有优缺点:
“网民被百度信誉V网站蒙骗,法院判百度全额赔偿”事件对网络认证有啥启示

上面都是些理论情况,其实自主认证和第三方认证的最根本的区别是目标不同,对于第三方认证机构来说,如果你认证有问题,就不会有人用,或者给使用者带来麻烦,用户会越来越少。而自己认证很多情况是应用需要认证通过,所以认证通过。
我相信百度不是认证不好,而是应用要求认证通过。不是曾经出现过很多销售人员指导和配合商家来通过自己公司的认证吗?
3、互联网认证应用场景
认证的应用场景有两种:封闭式和开放式。封闭式是指封闭系统内的认证,如微博、支付宝及微信等,更倾向于是账户体系的实名。开放式是面向全部网络,没有边界,比如当前的网站认证。封闭性认证相对容易,我们看一下开放式的认证格局:
百度:完整的自建体系,自己认证,自己应用。在搜索结果中有V标记。
“网民被百度信誉V网站蒙骗,法院判百度全额赔偿”事件对网络认证有啥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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