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苏将首批273项省级权限赋予自贸试验区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迎来新利好——省政府决定将第一批273项省级管理事项 , 赋予年轻的自贸试验区 , 推动自贸试验区建立高效、便利的行政审批体制 , 利企便民、激发活力 , 是我省打造国内一流、国际公认自贸试验区的重要举措 。
《省政府关于赋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一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6月25日印发 , 事项清单同步向社会公开 。
自贸试验区是我省改革开放的最前沿阵地 , 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 , 省级能够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 全部下放给自贸试验区 。 去年底省政务办牵头 , 开始研究制定赋权清单 。 首先 , 根据“能放尽放”原则 , 省级部门全面梳理省级行使的依申请六类事项 。 除涉及安全等方面、自贸试验区内产业不涉及、承接能力不足等原因外 , 其他事项进入“赋权事项库” 。 随后 , 自贸试验区三大片区结合自身实际、承接能力 , 在库内勾选所需事项 。 省政务办还协调省级部门 , 对片区提出的未入库事项进行研究 。 连云港片区考虑到医药产业是其特色优势产业 , 提出“药品生产企业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备案”的赋权需求 。 最终 , 该事项以“委托”的方式赋予连云港片区 。
充分尊重片区意见 , 赋权实现精准化、个性化 。 这批事项以下放、委托等方式赋权 , 其中 , 221项赋予南京片区 , 124项赋予苏州片区 , 171项赋予连云港片区 。
南京片区综合协调局相关人士表示 ,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省级大学科技园认定”等事项 , 是充满科技基因的自贸试验区迫切需要的;“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设立审批”“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许可初审”等事项 , 对自贸试验区加大开放力度 , 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十分有利 。
这批省级管理事项 , 涉及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等27个省级部门 。 省政府要求 , 《决定》印发后30个工作日内 , 相关省级部门与自贸试验区完成职权移交工作 。 三大片区要依法承担起所承接事项的管理职责 , 主动接受上级部门指导监督 , 及时制定权责清单 , 规范行政审批程序 , 强化审批和监管联动 , 确保权力运行顺畅高效 。
省农业农村厅赋权的28项事项 , 有不少渔业相关事项 , 有针对性地赋予连云港片区、苏州片区 。 一些事项审查过程中的技术要求比较高 , 该厅将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 , 帮助自贸试验区做好审批服务 。
省卫健委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工作人员告诉采访人员 , 中外合资合作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港澳台独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今后在自贸试验区即可完成 , 将有效激发社会资本在卫生健康领域投资活力 。 医疗机构领取《放射诊疗许可证》须办的3个事项 , 此次一并赋权自贸试验区 , 使自贸试验区可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开展从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到资质许可“一条龙”服务 , 给医疗机构最大的便利 。
省商务厅表示 , 此次赋权的事项涉及外资、外经、服贸、流通等领域 , 与企业密切相关 。 权力下放后 , 企业可直接到片区审批 , 简化环节 , 缩短时间 , 提高效率 。 下一步 , 该厅将联系相关设区市 , 有步骤地指导片区承接权力、建章立制 ,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 将继续争取商务部的支持 , 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多权力 。 同时 , 将加强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衔接 , 确保相关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
【江苏|江苏将首批273项省级权限赋予自贸试验区】我省还要求 , 南京、苏州、连云港参照省级管理事项赋权模式 , 制定市县级赋权清单 。 南京市组织市级部门梳理赋权事项 , 已多轮征求部门意见 。 苏州市在分析省级赋权清单的基础上 , 部署部门对赋予片区行使的市县级事项进行全面梳理 。 连云港市一方面结合安全生产领域新要求、实际办件量等因素 , 适度调整已赋权事项;另一方面结合“证照分离”改革梳理新一批赋权事项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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