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推动机关党建责任落到实处 南通试行机关第一书记制度

【税务局|推动机关党建责任落到实处 南通试行机关第一书记制度】中国江苏网讯 9月25日 , 南通印发《关于在全市机关试行“第一书记”工作制度的意见》 , 在全省率先试行机关“第一书记”工作制度 。
意见明确 , 机关“第一书记”由各机关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领导干部担任 , 机关“第一书记”任期一般为3年 , 到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结合机关支部建设工作实际 , 提出机关“第一书记”要成为联系基层的“服务员”、示范带动的“领航员”、夯实基础的“指导员” , 指导、督促、监督支部开展工作 , 配合支部书记重点做好强化政治建设、促进融合发展、提升标准规范、推动问题化解、深化队伍建设等五个面的工作任务 , 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整体质量 。
日前 , 南通市税务局、海安市委组织部、南通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等部门已创新实践该工作制度 , 形成六类务实可行的工作指引 , 提出“五带头、五提升”的工作措施 , 推动机关党建责任落到实处 。(严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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