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尺度不好拿捏!教师接过“戒尺”还需迈过几道坎( 二 )


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曾静仪从法律角度谈及 , 鉴于此前出现了不同的惩戒效果和争议 , 各方的权利义务范围不明确 , 导致惩戒权的实施无法可依、无章可循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条例》并未列举教师可采取的具体教育惩戒措施 。 对此 , 黄伟忠称 , 考虑到教育部已在研究制定《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 , 该条例应注意做好与该规则的衔接 。
叶小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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