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和女下属来海南出差,酒后尾随女下属进入房间…

广州一名男子和女下属到海南出差
在乐东吃饭喝酒后
回到镇上朋友家住宿
随后 , 该男子强行来到女下属房间
欲与其发生关系
女下属极力反抗
佯装去洗澡遂将卫生间门反锁并报警
近日 , 该男子以强奸罪
被乐东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指控 , 2020年6月9日20时许 , 何某某与公司员工阿丽(化名)从广州到海南一起出差 , 与朋友等人在乐东吃饭喝酒后 , 23时20分返回到某镇朋友家住宿 。
【男子和女下属来海南出差,酒后尾随女下属进入房间…】阿丽回到自己的房间内准备将房门关上时 , 何某某跟随在其身后打开房间门进入到房间内 , 上前抱住阿丽并将其推倒在床上用身体压住 , 强行脱掉阿丽衣服 , 要与阿丽发生性关系 , 遭到阿丽极力反抗 。
在挣扎过程中 , 阿丽佯装要先去洗澡 , 跑进卫生间内将门反锁 。 在听到何某某离开自己房间后 , 阿丽直接用手机报警 。
接到报警后 , 民警当场将阿丽带到乐东黎族自治县某酒店投宿 , 阿丽家属得知该消息后急速赶到并再次报警 , 何某某当晚被岭头边防派出所民警传唤到案 。
案发后何某某的家属已补偿阿丽100000元 , 并取得了她的谅解 。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认为 , 何某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 因遭被害人的极力反抗而未得逞 , 构成强奸罪 。 但鉴于何某某采用暴力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 因遭到被害人反抗而未得逞 , 即强奸未遂 , 对于未遂犯 ,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 此外 , 何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且案发当晚已向被害人赔礼道歉承认错误 , 系偶犯 , 有认罪悔罪表现 , 愿意认罪认罚 , 可酌定从宽处理 , 建议判处被告人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月 , 缓刑二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二款的规定 , 提起公诉 , 请依法判处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