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场埋尸案”一纪委办案人员盗用涉案干部34万元获刑4年( 二 )


澎湃新闻获取到的该案的一审判决书显示 , 湖南省怀化市中方县人民检察院指控 , 杨某辉在怀化市鹤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工作期间 , 于2019年8月初抽调至怀化市监察委员会办理龙某涉嫌职务违法案办案组协助办案 。 龙某被采取留置措施后 , 其随身携带的手机、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被暂扣 , 由杨某辉负责保管 , 存放于办案组办公室 。 杨某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多次盗用龙某银行卡储蓄卡和支付宝“花呗”内的资金 , 多次盗刷并套现龙某银行信用卡资金 , 多次冒用龙某的身份信息在多个网贷平台贷款并盗用 , 用于归还其个人债务和网络赌博等开支 , 共计34.84万元 。
公诉机关列举了8起犯罪事实 , 证明杨某辉在龙某被留置期间 , 利用其身份证冒用身份 , 修改支付密码支取银行存款、盗用“花呗”资金额度、盗刷信用卡并在网贷平台贷款等 。 法院经审理认为 , 杨某辉作为怀化市鹤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工作人员 , 利用职务便利 , 窃取怀化市监察委扣押和管理的财产共计348418.24元 , 截至案发时尚有131418.24元未退还给龙某 , 据此以贪污罪判处杨某辉有期徒刑4年 , 并处罚金20万元;责令杨某辉退赔龙某人民币131418.24元 。
龙某的父亲说 , 从发现钱款被盗至今已经9个月 , 尽管市委市政府对案件十分重视 , 曾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学习教育整顿 , 杨某辉也已经被判刑 , 但还有十多万元的窟窿至今没有填上 , “我们已经不堪重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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