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被批捕!常州男子爬电线杆闹自杀 无辜老人因呼吸机停电身亡( 二 )
最新进展:
小伙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批捕
赔偿尚未有结果 , 调解仍在继续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了解到 , 王某被成功救下后 , 随即被武进警方带走调查 。 在经过前期的调查了解后 , 9月4日 , 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王某批捕 。 承办检察官认为 , 犯罪嫌疑人王某攀爬高压电线杆 , 人群聚集后拒绝救援 , 造成大面积交通堵塞 , 大范围停电十余小时 , 严重搅乱社会公共秩序 , 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四)项规定 , 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救援现场我们也很为难 , 停电10分钟后 , 老人家属就拨打了95598电力服务热线反映了老人靠用呼吸机维持生命的情况 , 需要尽快恢复供电 。 而此时恢复供电 , 爬电线杆的小伙很可能就被电死 。 我们告知家属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 , 建议赶紧送老人去医院救治 。 ”据陈晓勇介绍 , 他们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悲剧 。 事发后 , 受害人家属来找供电所讨说法 。 但供电部门认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规定:因用户或者第三人的过错给电力企业或者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 , 该用户或者第三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也就是说 , 王某要对老人的去世负责 。 供电所只能出于人道主义 , 积极配合受害人家属与地方政府协商赔偿事宜 , 目前赔偿尚未有结果 , 调解还在继续 。
一声叹息:
小伙闹自杀间接“害死了人”
不但要承担刑责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网络上 , 很多网友觉得王某的做法很可恶 , 间接“害死了人” 。 “受害人是一位老太太 , 患癌多年 , 她努力想活却没活成 , 而这小伙一心作死却没死成 , 真是叫人唏嘘不已 。 ”一位网友说 。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采访了常州工学院一位教授!该教授认为 , 供电部门断电是为了救人 。 后来意外获知有老人需要呼吸机继续供电 , 在高压电杆上男子没有下来的情况下 , 确实无法在这个时候通电 , 当时也只能努力两头救人 。
不过这位教授还说 , 假如供电部门当时明知有老人在即将断电区域使用呼吸机维持生命时 , 则不能选择停电 。 因为从结果倒推的话 , 停电必然会造成老人家的死亡 , 这是唯一的结果 , 而对于轻生男子 , 还有其他途径比如心理专家谈判、亲友劝说等 。 生命权是平等的 , 我们无法去做“用一个人的生命救另一个人生命的事情” 。
常明律师事务所胡阿胜律师认为 , 该男子涉嫌寻衅滋事罪 , 司法机关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结合该男子的具体犯罪行为情节 , 构成寻衅滋事犯罪的 , 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因其在今年6月1日刚刑满释放 , 故构成累犯 , 应从重处罚 。
同时该男子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 ,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 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在本案中 , 由于该男子的寻衅滋事行为 , 为了救援其生命安全 , 供电公司被迫拉停 10 千伏高压线 , 对企业生产、居民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 并致一名依靠呼吸机生存的老人因停电身亡 。 从法理上可以认为该男子的寻衅滋事行为与后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 故相关主体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要求赔偿有关损失 。
【常州|被批捕!常州男子爬电线杆闹自杀 无辜老人因呼吸机停电身亡】紫牛新闻采访人员|张斌 毕俊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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