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基金经理老鼠仓获利逾1亿获刑五年:二审期间缴清过亿罚金

又一起特大“老鼠仓”案宣判 。
裁判文书网9月9日披露的一则案件信息显示 , 曾就职于华宝基金的蒋宁 , 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1.14亿元 。 该案曾由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 于2019年6月10日作出(2018)鲁02刑初50号刑事判决 , 2019年9月21日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 。
判决书显示 , 蒋宁 , 女 , 汉族 , 1971年1月20日出生于江苏省苏州市 , 硕士研究生文化 , 原系上海青沣资产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 住上海市静安区 。 因涉嫌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于2017年3月15日被刑事拘留 , 同年4月21日被逮捕 。
非法获利1.14亿元 , 带丈夫调研
公开信息显示 , 蒋宁于2010年4月加入华宝基金 , 同年7月开始担任华宝行业精选基金经理 , 并于2012年4月起任投资副总监 。 2013年8月22日 , 蒋宁离任华宝行业精选基金经理 。 同年9月离职 , 任上海青沣资产管理中心总经理并首席投资官 。
二审判决书显示 , 蒋宁自2010年7月3日至2013年8月22日间 , 担任华宝基金发行的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 , 对该基金买卖股票拥有决定权 。
期间 , 蒋宁将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行业精选基金投资信息透露给其丈夫王某玉、其父亲蒋某 , 由王某玉、蒋某等人控制使用他人证券账户 , 利用该信息先于、同期或稍晚于行业精选基金买卖相同股票188只 , 累计成交金额29.96亿元 , 非法获利1.14亿元 。
其中:蒋某、王某玉使用黄某新证券账户买卖相同股票89只 , 累计成交金额2.49亿元 , 非法获利534.3万元;王某玉等人使用陈某、罗某霞、杨某珍、贠某茹、王某、杨某茹、胡天闻、林某梅等8个证券账户买卖相同股票 , 累计成交金额27.47亿元 , 非法获利1.08亿元 。
案发后 , 被告人蒋宁主动投案 , 如实供述了其将行业精选基金投资信息告知其父亲蒋某进行股票交易的犯罪事实 。 在二审期间 , 上诉人蒋宁亲属代蒋宁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3356.250972万元 , 缴纳罚金人民币1.14亿元 。
根据一审判决书据蒋宁自己交代 , 在其任职期间 , 其父亲有时会问其有没有好股票 , 其就会向他推荐几只 , 有时怕他记性不好 , 还会把股票的名称写在纸上给他 。 其向其父亲推荐的股票有亚厦股份、金螳螂、碧水源、蓝色光标、康某、大华股份、歌尔声学等几十只股票 。 有时其父亲身体不好 , 或者外出旅游时 , 会把黄某1账户交给王某玉代为操作 。 其负责的基金买卖股票 , 需通过电脑向交易部下达指令 , 其有决策权 , 无交易权 。 公司给其配备了助理沈某和楼鸿强 , 协助其完成投资 。 助理主要协助其完成投资 , 其出差时会委托助理下达交易指令 , 平时助理也会做研究向其推荐股票 。 公司给其配发的笔记本电脑其每天下班回家都会带着 , 用于接收邮件进行研究 。 王某玉有时会使用这台电脑 。
此外 , 蒋宁任职期间 , 除在家向其父亲推荐股票时王某玉在场 , 平时会和王某玉谈论股票 , 主要聊一些基本面、大盘方面的事情 , 有时其出差回来 , 也会和他聊调研公司的一些情况 , 觉得调研公司不错时 , 会顺口说准备买点 , 但是其不会和他说其管理的基金买卖股票的具体情况 。 王某玉自己无股票账户 , 但他曾经向王某1推荐股票 , 有时也会帮着王某玉交易 。 其没有向王某玉推荐过股票 。 2016年7月 , 王某玉告诉其 , 家里的一千万元是借给王某1放到陈某1账户做股票了 。
蒋宁丈夫王某玉的证言也显示 , 蒋宁任职期间 , 在家经常和其讨论股票 , 说一些她自己看好的股票 , 说一下对个股的研究、调研情况以及看法 。 蒋宁回家经常带着行业精选基金当日的持仓明细 , 其能看到 , 也会和蒋宁交流公司为何会买某只股票 。 蒋宁去外地出差调研时 , 其会问她去哪家公司 。 调研回来后 , 其也会和蒋宁交流调研情况 。 蒋宁经常将公司的电脑和资料带回家 , 其都可以查看 , 包括她们公司基金的持仓明细 , 都没有回避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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