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山西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九 )


艺术类专业投档比例及要求:使用省级统考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类专业成绩以及省联考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成绩为录取依据的专业 , 按艺术综合投档 , 文化考试成绩、专业成绩均达批次最低控制线 , 全部投档;使用高校校考成绩为录取依据的专业 , 按艺术综合投档 , 文化考试成绩达批次最低控制线 , 校考成绩合格 , 全部投档;高校依据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办法录取 。 第二批本科C类的艺术类(美术类)专业试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录取 。
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专业成绩的使用办法: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 , 我省所有高校、外省独立学院、民办高校(部分独立学院、民办高校除外)及专科(高职)院校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外省其他本科院校 , 既可使用省级统考成绩 , 也可使用在省级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由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使用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我省高校使用省联考成绩 , 省外院校是否使用我省联考成绩 , 由招生院校确定 。 使用我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 , 考生专业成绩必须达我省分类划定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 。
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须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 。 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的确定 , 须严格按照教育部专业设置的有关要求执行 , 未经教育部批准的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考生 。
考生的校考成绩按照教育部“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下载的成绩为依据投档 , 高校的艺术类专业名称须与交互系统相一致 。
52.外语院校(专业)或有关要求外语口试的院校(专业)录取时 , 以笔试成绩为主 ,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外语口试成绩高的考生 。 外语听力考试成绩 , 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参考 。
53.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同时进行投档录取 。 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 , 可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 , 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经降分仍未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 , 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批次的定向就业招生 , 采取单设志愿、单独投档 , 或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对有志愿的考生逐校、逐专业、逐分检索投档等办法在批次内进行投档录取 。 高校批次内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 , 可采取补充征集志愿方式完成或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
考生自愿填报了有关高校定向就业招生志愿 , 并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生的 , 须在入学注册前与高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有关定向就业协议 。 高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考生 , 可取消其入学资格 。
54.加分照顾条件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 , 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 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 , 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 , 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 , 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 , 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 , 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 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 , 优先录取 。
少数民族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考生、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的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和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 , 优先录取 。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 , 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 , 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均以全省统一的电子档案形式提供给高校 , 普通高校在招生录取时 , 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评价优秀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 , 优先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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