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三 )


6.临床医学(“5+3”一体化)硕士阶段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 , 奖助学金覆盖范围100% 。 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缓交学费和临时困难补助 。
六、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 , 成绩合格 , 并符合重庆医科大学毕业、授位相关管理规定者 , 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以下证书:
1.“5+3”一体化毕业学生:颁发重庆医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学士学位、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 通过国家和重庆市卫计委相关考试 , 可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书
3.专科毕业生:颁发重庆医科大学专科毕业证
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根据重庆医科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籍管理办法 , 学生符合双方有关学位的规定 , 可以获得重庆医科大学临床医学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 , 以及英国莱斯特大学临床科学理学学士学位
七、学校将依据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业情况、培养需求 , 在专业课程学习阶段 , 分派在校本部和教学基地完成 。
八、临床医学(本科)、临床医学(“5+3”一体化)由学校随机分配到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完成培养;儿科学(本科)、临床医学(“5+3”一体化 , 硕士段培养方向儿科学)在儿科学院完成培养;中外合作办学培养由国际医学院负责 。
九、被我校录取的新生 , 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 , 应向学校请假 。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者 , 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
新生入学后 , 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 复查不合格者 , 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 退回生源地 。
十、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 , 有关招生录取工作 , 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 , 否则出现任何后果 , 学校概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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