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考生务必留意提醒!这些省份艺术类高考录取政策有重大变化( 三 )


高校不得以“预科生”等任何形式招收未正式录取的学生 。
高校根据经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 , 由校长签发 , 加盖本校校章 , 并负责将新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 自2020年开始 , 省内高职(专科)和民办本科院校新生录取通知书均由招生学校自行印制 。
通知书上除了具备通知书的编号、考生姓名、电子照片、考生号或身份证号、录取院系专业、报到时间等内容外 , 还必须在醒目处标注:“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及“本通知信息须与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官方网站查询的录取结果一致才有效” 。 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新生录取通知书的管理 , 严禁未录先发、滥发新生录取通知书的行为 , 一经发现 , 将从严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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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一、划线原则
省招委会根据高校在我省安排的招生计划数、高校提出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 , 对符合填报志愿基本条件(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的考生 , 分文科类、理科类 , 按考生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 综合考虑并确定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各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 。
体育类、艺术类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依据考生的文化分和专业分 , 按不同专业类别分别划定 。
二、投档规则
1.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批次以及艺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
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 , 满足等级 , 按分排序 , 遵循志愿”;体育类、艺术类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满足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 按分排序 , 遵循志愿” 。
平行院校志愿投档的具体办法是:将省控线上的考生 , 分科类 , 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 , 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D、E、F、G、H 或A、B、C、D、E、F、G、H 、I、J志愿 。 只要被检索的8所或10所院校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 , 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 , 则不能投档 。 上述过程完成后 , 无论档案是否投出 , 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 。 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 , 因故被退出 , 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后续院校 。
2.艺术类传统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的投档原则是对专业合格、文化分达到省控线的考生(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院校除外) , 按照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
3.同分排序规则:在投档过程中 ,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如总分相同 , 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 如仍相同 , 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 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如总分相同 , 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 如仍相同 , 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 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 , 如仍相同 , 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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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一、调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本科提前批院校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录取批次 。
1.从2020年开始 , 将“艺术类本科提前批”使用辽宁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调整到 “艺术类本科批” 。
2.使用辽宁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辽宁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 , 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 。 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美术类平行志愿按综合成绩投档 ,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 “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 专业课成绩(统考)” 。
使用辽宁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但不执行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 , 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录取 ,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 。 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投档时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将报考该校的文化课成绩合格考生档案全部提供给有关院校 , 由有关院校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原则和办法进行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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