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7月1日起南京电动车驾乘人首次未戴头盔将被罚20元

24日 , 南京交管部门表示 , 自2020年7月1日起 , 首次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将被处以20元罚款 , 从第二次开始将面临50元处罚 。
南京|7月1日起南京电动车驾乘人首次未戴头盔将被罚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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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4月16日南京交管部门已向社会发布通告 , 从5月1日起 , 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头盔进行管理 。 对未佩戴头盔的 , 现场登记身份信息 , 拍照取证 。 截至6月23日 , 该市已有7万人次因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被“查处” , 其中两次及以上未戴头盔被“查处”的有7273人 , 因未佩戴头盔被“查处”的骑车人最多已达9次 。
南京|7月1日起南京电动车驾乘人首次未戴头盔将被罚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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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 , 从5月1日以来 , 该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在交通事故中 , 因颅脑受伤导致的死亡事故数量与去年同比下降26% , 死亡人数下降21.7% 。 而主城区更是分别下降51.4%和52% 。
【南京|7月1日起南京电动车驾乘人首次未戴头盔将被罚20元】7月1日起 , 南京交管部门虽将对不佩戴头盔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进行处罚 , 但对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不予处罚 , 现场进行安全教育后放行 。
同时 , 南京交管部门也提醒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等经营活动的企业 , 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主动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配备安全头盔 。
(实习编辑 张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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