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条例■无偿救人免责!为好人撑腰的《条例》审议通过了



6月24日下午 , 倍受社会关注的《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高票通过 , 预计下半年实施 。 《条例》积极呼应民法典 , 增加好人法的规定 , 立法保障救人免责 , 《条例》规定 ,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害人损害的 , 救助人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
因为新冠疫情 , 社会上倡导的保持社交距离 , 推行分餐、公筷等文明行为 , 也写进了《条例》;此外 , 对人民群众普遍反感的不文明行为 , 提出将建立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制度;而对于见义勇为者 , 无偿献血20次以上者等文明先进行为人 , 相关单位和组织 , 可在法定权限内 , 对这些人实施奖励 。 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可将文明行为情况纳入考察 。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采访人员/吕莹莹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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