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一开发商“捂车位”价格翻一番后才卖,法院:赔偿差价( 二 )
综上 , 马某基于《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小区车位合理需求上享有优先被考虑的权益 , 开发商在2017年6月至9月期间向马某刻意隐瞒车位空余情况 , 严重违反其特别的披露义务 , 未予考虑马某购置车位的合理需求 , 依照《合同法》规定 , 属于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 , 有违诚实信用原则的缔约过失行为 。
(原题为:《开发商“捂车位”涨价后才卖 , 法院:赔偿差价》)
推荐阅读
- 医生■苏州医生高铁上救人,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
- 铜仁■江苏苏州:“铜仁之家”的“温暖异乡年”
- 「控制」提优信号控制让交通更畅行 苏州推广红绿灯倒计时和绿波带
- 『医生』苏州援圭医生联手救治南美危重病人 “中国医生真了不起!”
- 养老保险■明年元旦起,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提高
- 医生■苏州援圭医生好样的!完成当地医院首例salter截骨术
- [技术创新]苏州创建国家级充换电技术创新中心 助力新能源行业发展
- 生态■苏州吴中打造太湖生态岛|新华网
- 中华鲟■回家!苏州常熟五尾中华鲟宝宝被小心翼翼放归长江
- #苏州#集中管辖涉外商事案件 苏州国际商事法庭启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