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速交警三支队|【案例警示】 一车多项违法 人不安全车更不安全

【山西高速交警三支队|【案例警示】 一车多项违法 人不安全车更不安全】
有一句话说: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 是对自己和他人安全的不负责 。 6月5日 , 在辖区青兰高速东阳关公安检查站开展集中行动的高速三支队三大队民警就遇到了一位这样的驾驶人 , 即对自己不负责任 , 还给他人制造安全隐患……
上午11时35分许 , 大队民警在检查一辆车牌号为冀A****V的货车时 , 首先发现该车驾驶人存在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 , 为图省事 , 将安全带首先固定 , 再钻入中间区域 , 人为将三点式安全带改为“两点式” 。 在民警的要求下 , 驾驶人“痛快”地拿出了驾驶证 , 但寻找了半天也未能提供行驶证 。 民警于是要求其将车辆停至检查站备用车道 , 并仔细寻找 。 后在民警的再三要求下 , 驾驶人极不情愿的拿出了行驶证 , 经过检查 , 原来车辆还存在逾期未审验的情况 。 民警在通过公安网核实后 ,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 针对两项违法行为 , 向驾驶人作出罚款250元记5分的行政处罚 , 并结合正在开展的“一盔一带”安全宣传 , 对驾驶人进行了深刻教育 。

山西高速交警三支队|【案例警示】 一车多项违法 人不安全车更不安全
本文图片


山西高速交警三支队|【案例警示】 一车多项违法 人不安全车更不安全
本文图片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 , 而未审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 对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巨大的危害 。 长邯高速交警在此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 请遵守法规 , 安全出行 。
(山西高速交警三支队三大队)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