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事故|( 二 )


在刘铁民看来 , 这辆罐车是在行驶中爆炸还是停下来爆炸的 , 这点很重要 。 如果停下来后爆炸 , 原因就比较复杂 , 就要看周围的环境是否有明火 , 或者其他原因 。 如果是行驶中发生的爆炸 , 一般来说 , 危险化学品在设备、防爆设施 , 以及驾驶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规则 , 都可能会有问题 。 刘铁军强调 , 除了澄清没有和其他车辆碰撞 , 该车有没有和周围的建筑物 , 比如电线杆、树、路障碰撞 , 都应该去排除 。
刘铁军指出 , 危险品出事故很多 , 大多数事故本质上都不是设备设施的原因 , 而是和相关人员违规、违法有密切关系 , 但目前对事故下结论还为时过早 , “目前可以排除雷击或者重大路面塌陷等情况 , 排除这些 , 其他的都是人的原因 。 ”
据媒体报道 , 两名槽罐车司机目前仍处于失联状态 。
监管力度不够
此次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涉事企业为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 ,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 , 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 , 注册资本59.5万元 , 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为叶岩福 。
有媒体梳理发现 , 该公司近5年来 , 共有10次行政处罚 , 事由包括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按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评测、聘用无法定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 , 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证在线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等 。
【爆炸事故|】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刘铁民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 中国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非常严格 , 非专业性车辆不能运输危险化学品 , 专业车辆的安全设施必须经过反复设计、考察、维修 , 一般不会出现问题 , 对危化品运输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 。
2005年3月29日 , 江苏淮安市境内一辆载有35吨液氯的槽罐车与一辆大货车相撞 , 导致液氯大面积泄漏 。 事故造成29人死亡 , 214人中毒 。 此后 , 危险品运输开始推行定位管理系统 , 对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动态监控和行轨迹追踪 。
危险品运输车也被强制要求加装紧急切断装置 。 以湖南省为例 , 该省明确要求 , 未加装、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危险品运输罐车为不合格产品 。 如果液体危化品运输罐车未加装或未合格加装紧急切断装置 , 而且通过交警年审、运管年审 , 一旦出现违规发生事故 , 相关单位将受到严格的法律追究责任 。
然而仍有企业在上述安全环节“钻空子” 。 在危化品运输过程中 , 大吨小标、小车大罐、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违规情况十分常见 。 此次涉事企业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 , 就曾聘用无证人员押运100支液化石油气瓶 。 经查 , 驾驶员李发明驾驶、押运员张福相押运浙CM6337厢式货车从瓯海茶山装运100支液化石油气瓶开往瑞安塘下 , 途经104国道线丽岙路口时 , 被检查发现该车押运员张福相出示的押运员证系伪造 , 被执法人员现场查获 。 据了解 , 押运员张福相当时才押运了4天 , 其押运员证件是从湖北老家花了2000元购买的 , 未参加学习及考试 。
在刘铁民看来 , 危化品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火灾、爆炸和泄漏 , 事故造成的破坏力和杀伤力都非常大 , 然而针对这种特殊行业 , 并没有实行特殊的管理制度 , 即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和专门的监管机构 。 传统的监管机构往往存在人员不足、专业素质不高的问题 。
刘铁民认为 , 此次事件暴露的不仅是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问题 , 更反映了中国在危化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环节中 , 监管力度还是不够 。 他建议 , 监管效力的加强 , 不仅要看政府发了什么文件 , 建立多种监管队伍 , 对企业进行了多次检查 , 更重要的是保证企业的政策执行力 , 同时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业的企业经营人员、运输人员都必须制定十分严格的准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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