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学校|建邺区:公办学校招生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 三 )


7月13日 , 市教育局开通电脑派位结果网络查询 。
7月13日至24日16:00前 , 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关学校 , 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
7月30日至31日 ,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南京市生态科技岛小学报名登记 。
8月10日前 , 各义务教育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 , 完成招生工作 。
2020年建邺区公办小学施教区一览表
公办学校|建邺区:公办学校招生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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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招生办法
(一)报名安排
在建邺区小学就读的具有本区户籍的应届毕业生由各小学组织升学报名登记 。
跨区就读的具有本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 , 携带《南京市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登记接洽单》、户口簿、不动产权证等有关材料 , 到区教育局统一安排的报名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
(二)公办初中学校招生
依法保障适龄少年义务教育学位 , 确保2020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符合教育部、省和市相关文件要求 。
1 。 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 。 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常住户口 , 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 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不动产权证(持有者仅为适龄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 , 且实际居住不少于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 , 可就近入学 。 除多胞胎、符合政策的二孩外 , 原则上每套住房三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少年在施教区学校就读 。
(1)属下面情况之一、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 可按正常就近入学办理:
①毕业生的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 , 并在施教区常住 , 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外地户籍、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 , 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 , 并在施教区常住的 。
②毕业生的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 , 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的 。
③毕业生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 , 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 , 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 , 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
(2)材料审定过程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①毕业生家庭拆迁尚未重新购房的 , 应出具相关部门的拆迁证明 , 由毕业生全家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毕业生家庭拆迁后重新购房、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 , 应出具相关部门的购房证明 , 由新购房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
②毕业生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 , 户籍与常住地址、不动产权证不符的 , 集体户或户籍空挂且家庭无房产的 , 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
③毕业生户籍在迁入地户籍审查认定结束后才迁入的 , 由迁入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
④材料审定中其他特殊情况的毕业生 , 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
(3)二手房购买者子女入学:
适龄少年入学 , 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原则上须在入学前一年的5月31日前办好二手房的不动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 , 并实际居住 。 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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