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窑港口长江生态湿地司法修复基地挂牌启用
中新网江苏新闻6月11日电(采访人员 孙权)采访人员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江阴市窑港口长江生态湿地司法修复基地挂牌启用,《共建江阴市窑港口长江生态湿地司法修复基地框架协议》同步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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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港口长江生态湿地保护区 。江阴市窑港口长江生态湿地环境司法修复基地选址于江阴市利港街道窑港口长江生态湿地保护区,该保护区位于江阴市利港段长江沿线 。
在35公里江阴长江岸线中,利港长江岸线近12公里,其中芦苇岸线近7公里,有1400多亩天然芦荡和湿地灌丛 。港口长江生态湿地保护区规划总面积555.78公顷,其中以长江水面为主的永久性河流湿地497.27公顷 。
此次建立的司法修复基地,将配套建立环境司法修复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保护区域管理机构信息互通和工作协作,形成经常性的工作联系机制;建立区域一体化环境修复平台,重点保护湿地生态环境,同时兼具法治宣传、湿地科普、警示教育、社区矫正等多元公益功能 。
江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芳称,江阴市窑港口长江生态湿地司法修复基地共建和设立,是江阴法院创新环保审判职能的重大举措 。各共建部门要充分利用好修复基地的平台优势,加强环保执法与司法联动,注重环境修复,把窑港口长江生态湿地打造成司法修复基地的品牌和样板 。
“江阴法院要以司法修复基地的设立和共建为契机,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开创江阴环资审判工作新局面 。”无锡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建聪提出,江阴法院要以该基地为载体,传播环境资源司法理念,吸引社会公众关注和参与环境资源保护;采取有力举措把司法修复基地打造成示范性基地,为其他地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努力形成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群体效应 。
2019年,江苏高院在全国率先打破行政区划的限制,创建环境资源“9+1”审判机制,在江阴法院设立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并于2019年7月19日正式运行 。截至今年5月底,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76件,其中污染环境、非法采砂、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等犯罪的刑事案件200件;高速公路噪声、环境污染侵权等民事案件31件;起诉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的行政诉讼案件48件,非诉执行审查案件97件 。
【江阴市窑港口长江生态湿地司法修复基地挂牌启用】据悉,江阴市窑港口长江生态湿地司法修复基地的挂牌启用,是此间努力践行绿色司法理念,打造长江生态安全示范区的“试验区”和“样板区”的重要举措,也将成为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建设过程中浓墨重彩的一笔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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