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念|交通运输部:进一步推进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化( 二 )


完善监督机制 重视质量提升
采访人员了解到 , 《办法》规定了标准实施、监管等相关要求 , 明确应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 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 对于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检举、投诉 。
“《办法》提出了标准监督管理要求及鼓励政策 , 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 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 应依法处理 。 ”吴德金说 , 《办法》明确建立社会监督机制 , 公开举报投诉方式 , 接到举报投诉的 , 应依法处理 。
《办法》高度重视通过意见反馈和标准复审机制不断提升标准编写质量 。 《办法》规定 , 标准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可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反馈至标准归口管理部门或标准主编单位 。 标准实施后 , 应根据技术进步 , 实际需求等因素 , 适时对标准的适用性进行复审 , 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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