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优酷、土豆视频到个人网站是否违法

请你回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的执法过程,有否出示执法证,执法人员有没有多于两人。还有他们的处罚法律依据,处罚决定书,是否开具发票,有无给听证的权利,复议权,诉讼权等
■网友
如果不能转载,那视频下边的转载按钮为什么存在
■网友
你需要做的是转移域名,转移服务器,首先把域名转移到国外,用别人名字注册,其次把服务器转移到国外或者其他省份。彻底删除所有你电脑里面的这些文件记录,就连恢复都不行。这样他们就不能对你使用法律了,对了,还有网站备案。遇到这种咋骗你钱的执法人员建议去和他谈价格,然后不要发票什么的,当然要录音啊,然后匿名寄到纪委什么的。
■网友
上面说你违法,你就是违法了,因为当年我哪怕在自己的网站发布我自己的原创视频,都他喵的以「无视听许可」为由让我整顿,题主你懂吗?一、第一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一)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首发服务  (二)时政和社会类视听节目的主持、访谈、评论服务  (三)自办新闻、综合视听节目频道服务  (四)自办专业视听节目频道服务  (五)重大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文化、体育等活动、事件的实况视音频直播服务  二、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一)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转载服务  (二)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主持、访谈、报道、评论服务  (三)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制作(不含采访)、播出服务  (四)网络剧(片)的制作、播出服务  (五)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  (六)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  (七)一般社会团体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组织活动的实况视音频直播服务  三、第三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一)聚合网上视听节目的服务(指将互联网上的视听节目信息编辑、排列到同一网站上,并向公众提供节目的查找、收看服务的业务活动。)  (二)转发网民上传视听节目的服务(指为网民提供专门的节目或信息上传通道,供网民将自己或他人的节目源通过网站的信息播发系统或收视界面传递给公众,供公众点播的服务。包括:(1)节目上传服务,指网民将节目上传到网站的服务器中,供公众收看、收听(含下载)的服务;(2)信息上传分发服务,指网民将节目名称、链接地址等信息上传到网站的服务器中,供公众浏览、选择再链接到其他播放器收看、收听(含下载)节目的服务)  四、第四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互联网视听节目转播类服务)  (一)转播广播电视节目频道的服务  (二)转播互联网视听节目频道的服务  (三)转播网上实况直播的视听节目的服务转载优酷、土豆视频到个人网站是否违法


■网友
对于某些明确说明禁止转载或者尚未上映的内容确实侵权。一般而言不存在侵权的问题,要侵也先是优酷上传会员的事然后是优酷审查不力最后才是转载网站监管不严。然后你确定那个啥查水表大队不是骗子?
■网友
这是法律问题!
这个问题不难回答。我先举例说明,你们去看腾讯一些付费电影或者电视剧就知道。腾讯公司在版权问题上做得非常好,他们是加大技术上的投资,明确的告诉一些不良动作行为:比如,刻录,屏幕录制。腾讯公司在技术上就做得非常棒。
分享代码优酷土豆是公开的,既然公开,就可以被分享到互联网任何地方。正是因为分享,视频播放量不断增加。如果违法?违反什么法?不要说全世界,就说我们中国,每个人都把代码分享到个人网站或者微博,那是不是都要面临罚款?这是执法机构,对互联网认知和法律教条主义。没有从实际情况去认识。这是版权问题,优酷土豆,都没有向个人提出任何的诉讼。为什么一个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罚款三万?需要试听许可证? 尊重法律,人人有责,但是在违法和不违法之间做一个选择的话,我觉得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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