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下发以后哪些平台会倒闭

1、线下理财公司 本来这些线下理财公司根本不属于P2P网贷,细则第十六条关于 的描述,明确告知,P2P网贷平台线下门店可以做业务,不能做理财,也即所有线下门店做理财的公司,都面临违规被清算的风险。2、线下理财门店太多的P2P网贷平台  不少线上的P2P网贷平台其实也有开不少线下理财门店,虽说是征求意见稿,不过第十六条基本是共识,线下门店开展借款业务可以,理财不行。 3、主动或被动庞氏平台问题平台大致分为三类:1、骗子公司,圈钱跑路;2、带病上线,表面上看有蛮好的背景,其实母公司已经出现亏空,想借P2P网贷平台造血起死回生的;3、本身想做好,无奈业务不精,抗风险能力不强,被迫借新还旧变成旁氏。监管细则强调网贷平台为信息中介的同时,没再提注册资本和最大单笔借款、杠杆等概念(信用中介的要求),特别重点多处强调了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地方金融办监管P2P网贷平台的抓手和切入点都在信批。在严格的信批规则下,以上的主动或者被动的庞氏平台都将现原形。 4、互联网运营较弱的网贷平台网络借贷平台定位于信息中介,信息中介也即大大淡化了金融的属性,对公司而言会强调互联网运营能力。监管总是有成本的,相比现在的无监管状态,平台的运营成本会大大提升,光存管一项即增加不少成本。这两种条件叠加影响的结果是,整个行业的资金端会出现聚集效应,大量中小平台不堪高额运营成本会寻求兼并重组,甚至关掉平台。对行业排名两百名以外的网贷平台,普遍缺乏互联网基因,将在未来一两年内迎来整合兼并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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