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被发改委判罚60亿元,高通是否可以拒交罚款?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对罚款的执行方式主要有:(1)当事人履行的执行方式。当事人应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收受罚款。?(2)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执行方式。当事人如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天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网友
高通不敢不按时交的。(不喜欢长篇大论的直接看后面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以下对加黑词语进行解释:《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被处罚的单位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3日之内进行陈述、申辩、听证。 如果3日之内不对行政处罚机关提出听证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3日后,行政机关可以向被处罚单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上有罚款金额和缴纳时限,一般是15日之内缴纳。这个处罚一旦启动,不管你是不是冤假错案,是不是不满意,是不是要行政复议,是不是要提起行政诉讼,处罚已经生效了,哪怕你回头行政诉讼赢了再把钱退给你的,你也得交这个钱。一般来说,逾期不缴纳的,可以按日加罚百分之三,意思就是每天罚百分之三,无上限。 被处罚单位如果觉得罚的冤枉,属于冤假错案,可以按照下列法律条文: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3个月内,你没有任何动静的话,不进行复议也不进行诉讼,或者复议诉讼失败的话,3个月后,行政机关可以提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冻结你的账号,查封你的固定资产,凑出处罚所需的金额。 如果高通死扛得话,那么他将面临原罚款(1+90天*3%加罚)的罚款,但是,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加罚也最多就是61亿也就是61亿人民币*2=122亿人民币,最后法院强制执行,这部分全都归到国库了。 如果是你,你怎么选择?交还是死扛?
■网友
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无所谓,那百分之三高利又不是算在我头上。(摊手)
■网友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啊,查封你银行帐号,封存你资产,作为中国销售额几百亿的公司,银行存款加固定资产、货品,想强制执行几十亿人民币还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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