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未咬人但吓到人 犬主要不要负责?

金山网讯 “恶犬伤人”事件时有发生 , 但过去新闻里呈现更多的还是犬将人咬伤的案例 。那么 , 如果犬没有直接咬人 , 而是“把人吓到了” , 犬主要不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日前 , 京口法院京口工业园区巡回法庭调解的一起因犬未拴犬绳 , 吓到9岁女童致残的纠纷案件 。经调解 , 因为自己养的犬只吓到了孩子 , 犬主承诺赔偿共计11万元 。
【@虽未咬人但吓到人 犬主要不要负责?】2018年4月3日早上7时30分 , 家住谏壁某小区的刘女士送9岁的女儿小月月去上学 。在下楼时 , 楼下邻居王某家的犬只突然从虚掩的门内蹿出 , 小月月受到惊吓后逃跑 , 在逃跑过程中不慎摔倒 , 导致膝盖受伤 , 送至医院治疗后被诊断为右胫骨髁间嵴骨折 , 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 , 小月月的伤被定为十级伤残 。此后 , 刘女士与邻居王某协商赔偿事宜未果 , 便起诉至法院 。
法院调解中 , 王某承认自己出门未拴犬绳且未将家门完全关闭 , 导致小月月受到惊吓从而受伤 。京口工业园区巡回法庭的调解法官胡绪美认为 , 小月月在正常下楼过程中 , 王某饲养的犬只突然蹿至面前 , 而小月月并未故意逗弄犬只 , 也没有其他重大过失 , 对其自身所受伤害没有过错 。王某作为犬只饲养人 , 并未系好犬绳 , 最终致使小月月受惊吓后摔倒受伤 , 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后经双方调解达成共识:王某赔偿小月月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营养费、交通费等费用合计11万元 。(曹浏 范海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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