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估价6.7亿起拍4.6亿!南京一“旺铺”将进行司法拍卖( 二 )


那么 , 对于“带租拍卖” , 有什么规定呢?
一位执行法官告诉采访人员 , 根据江苏高承租人在申请人对该不动产设立抵押权、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并占有使用该不动产的 , 承租人取得了该不动产的租赁权 , 法院在租赁期内带租拍卖 。
当然 , 在保护承租人权益的同时 , 法院也严肃处理以租赁为“幌子” , 避执行的行为 。 江苏高院就发文明确将“被执行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明显不符交易习惯将房产长期出租的行为”认定为规避执行行为 。
此外 , 江苏高院执行局发布的《关于执行不动产时承租人主张租赁权的若干问题解答》 , 对这一问题做出了详细规定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评估机构给出的估价结果是这处房地产的市场价值 , 未考虑租约限制对房地产市场价值的影响 。
(实习编辑:汪金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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