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2020年南通崇川区中小学施教区划定!( 五 )


3.公租房居住的无房户子女 , 父母和子女户口必须同在公租房内 , 可凭公租房使用权证和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 以及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
4.私租房居住的本地户籍的无房户子女 , 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
5.属房屋拆迁者 , 按安置地安排入学 , 一年内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 。
6.期房(尚未领取住宅房屋产权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
7.入学户口及住址在审核确认后要求调整的 , 不予受理 。
(二)入学启秀中学、田家炳中学、第一初级中学、学田中学具体要求:
1.实行户证一致入学制度 。 即入学少年儿童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 , 并与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的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一致 。
2.实行学段管理制度 。 即学段内(初中3年) , 学校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家庭除外) 。
3.实行获证时限制度 。 入学少年儿童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取得、户口迁入时间必须在2020年6月10日以前(含6月10日) 。
(三)凡具备“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三项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 , 可按下列程序办理学校入学手续:
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 , 并提供户口簿、经核签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监护人《居住证》(2019年7月1日前领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证明(含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连续的缴费清单, 缴费清单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www.jsnt.lss.gov.cn , 网上办事大厅 , 点击个人登录进行查询打印) , 由崇川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
(四)相关入学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 监护人弄虚作假 , 提供虚假材料的 , 一经发现 , 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
四、工作日程安排
(一)区内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1.5月下旬召开小学毕业、升学工作会议 。
2.6月份学生入学信息采集与材料审核 。
3.7月11日各小学组织小学毕业考试 。
4.7月19日发放《初中入学告知书》 。
5.7月20日至21日(上午8:00—11:00 , 下午2:00—5:00) , 在郭里园小学解决遗留问题 。
(二)区外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1. 崇川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于7月11日至14日登录“崇川区2020年小升初单独报名系统”(网址:http://xsbm.ntccjy.com/ZXBM/Index?ID=1)进行网上信息填报 。
2. 7月19日学生家长登录“崇川区2020年小升初报名系统”查看《初中入学告知书》 。
3. 7月22日(上午8:00—11:00 , 下午2:00—5:00) , 对入学告知书有疑议的家长携户口簿、小学毕业证书、监护人房屋产权证等材料到郭里园小学解决遗留问题 。
4.7月23日(含7月23日)以后提交小升初材料的 , 一律统筹安排 。
(三)报到入学
7月26日 , 根据学校招生公告要求 , 小学毕业生持相关材料至录取中学报到入学 。
五、施教区范围
详见附件 。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 。 各小学要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的各项工作 , 明确工作职责 , 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 成立毕业(升学)工作领导小组 , 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 , 副校长或教导主任负责具体的组织管理工作 , 建立班主任—教导主任—校长三级责任制 。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招生工作 。
2.严肃纪律 。 各小学要做好小升初的各项工作 , 要认真组织完成小学毕业生的信息填报 , 材料审核;负责将学校审核后的小学毕业生材料送指定地点审核;负责将小学毕业证书送区局基础教育科验印和发放 , 负责向每一位小学毕业生发放《初中入学告知书》 。
小学毕业生的户口簿和住宅房屋产权证审核等工作必须认真细致 , 严格把关 。 各小学负责对本校毕业生户口和住宅房屋产权证进行初次审核 , 要按规定严格查验相关材料 , 并填写初审结果;对表格的填写、户口簿和住宅房屋产权证的审核层层把关 , 确保准确 , 杜绝错误;对出现的产权不明晰等情况 , 要认真做好踏户走访、认定登记工作 。 初审后 , 全面负责的校长、分管教导主任、毕业班班主任、制表人在名册表后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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