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严正警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者:伸手必严惩、作恶必重判

“正告那些潜在的违法犯罪者 , 莫向未成年人伸手作恶 , 伸手必严惩、作恶必重判!”5月18日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一批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 , 以最严肃的口吻、最鲜明的态度 , 表明了不容涂抹不容试探不容逾越的司法底线:摧折未来者 , 必失其未来;践踏希望者 , 必绝其希望!
应该承认 , 对于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这项工作 , 有些法院做得多、说得少 。 笔者理解 , 这种过度谨慎原本是出于好心 。 很多未成年被害人、尤其是遭受了严重侵害的被害人 , 未来的路还很长 。 他们需要的不是同情、可怜、惋惜 , 而是疏导、治愈、宽容、遗忘 。 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 是刚刚开始愈合又被撕裂的伤口 , 是逃不开的是指指点点的有色目光 。 以维护公正为己任 , 人民法院怎能忍心在尘埃落定后主动传播 , 怎能忍心在创口上再添新伤?
但是 , 善意的缄默也不免产生误解 。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 , 因事关孩子 , 最能吸引关注的目光 。 当这份关切与隐私等法定不公开情形、或是司法机关对被害人的善意保护相交 , 便难免让舆论觉得有些“虎头蛇尾” , 甚至引发轻判、宽纵的误读 。 更可恨的是 , 这种错位在个别犯罪分子口中 , 成了“很快就出来”之类威胁欺骗未成年人的谎言 。 对于犯罪 , 正义不只意味着报应 , 更应明正视听 。 因此 , 人民法院有必要将我们做了什么说说清楚 , 讲一讲那些泯灭良知的行为到底有什么下场 。
首先 , 绝不姑息是各级法院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坚定立场 。 在本次通报的七个案例中 , 有三件是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强奸案 。 三起案件中 , 主犯均被处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值得注意的是 , 每个案例各有特点 , 都对应着社会对于未成年人性安全的不同关切 。 有的涉及利用互联网实施性犯罪行为 , 有的专门选择在校中小学生为作案目标 , 有的被告人系公司法定代表人 , 拥有所谓“较高的社会地位” 。 但这些手段与背景的复杂因素 , 都没有给依法严惩带来阻碍 , 结果大快人心 。
【「」最高法严正警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者:伸手必严惩、作恶必重判】据披露 , 2013年至2019年 , 全国法院已依法审理拐卖儿童、猥亵儿童、组织儿童乞讨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28975件 , 惩处罪犯29787人 。 最高人民法院在发布七起典型案例时严正告诫 , “对其中罪行严重、恶劣者 , 该重判坚决依法重判 , 该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 , 绝不心慈手软 , 绝不姑息养奸 , 坚决铲除社会毒瘤 , 坚决伸张公平正义” 。 以上这句话 , 应当让所有心怀邪念者读一读 。 他们该知晓 , “死刑”不是备而不用的威慑 , 而是罪刑相当的报应 。 中国最高审判机关面向社会挑明态度 , 读者当感受得到其中分量 。
还必须指出 , 依法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被害人权益 , 不容分毫退让 。 在办理此类案件时 , 人民法院不会以任何理由牺牲被害人利益 。 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是 , 本次案例发布 , 尽管是为了震慑犯罪分子 , 但为了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 也尽可能模糊了能够识别出被害人身份的案件信息 。
法院的苦心孤诣 , 特别体现在“跨省对被害人甲巴某某司法救助案”里 。 该案中 , 被害人家庭困难 , 死后遗留下6名未成年人子女 。 人民法院为保护未成年人成长 , 为其申请了23万元司法救助金 , 并由法官走入大山深处 , 通过当地基层组织监督的方式 , 确保这笔钱能用于保障孩子们的生活学习 。 法院的工作延伸 , 毫不意外地在当地引发极大反响 。 除了上述主题外 , 本次发布亦亮点频出 。 唯一一起行政案例 , 涉及人民法院维护欠发达地区儿童受教育权这一基本权利的问题 。 而另两起民事案件 , 则是人民法院少年司法的一个缩影 。 2013年至2019年 , 全国法院依法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抚育、监护、探视等民事案件共计713671件 , 同比增长34.18% 。 在镜头照不到的地方 , 法治悄然守候保护着孩子们的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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