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保税+出口”混拼模式正式获国家海关总署批复


近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自贸司复函南京海关 , 同意南京海关备案的自贸试验区中欧班列‘保税+出口’货物集装箱混拼创新举措 , 备案编号为:ZM20200030 , 标志着江苏自贸区连云港片区港口区块内的中欧班列保税+出口混拼业务模式正式获国家海关总署认可 。
保税■“保税+出口”混拼模式正式获国家海关总署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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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保税+出口”混拼模式正式获国家海关总署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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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8日 , 在连云港海关的监管下 , 在铁路、物流等相关单位的支持下 , 连云港中哈物流基地首次尝试保税+出口混拼业务新模式 , 也开启了自贸试验区内海关监管制度创新探索之旅 。 新模式试运行期间 , 不仅有效满足了客户对小额商品过境及出口中亚地区的需求 , 而且进一步提高了集装箱的利用率 , 降低了运输成本 , 深受企业客户欢迎 。 随着国家海关总署对这一创新举措的正式批复 , 将进一步为连云港中欧班列保税+出口货物集装箱混拼业务注入更大发展动能 , 也将激发更多的创新举措在港口区块内施行 , 最大化促进港口贸易自由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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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保税+出口”混拼模式正式获国家海关总署批复】(来源:江苏广电连云港中心站/吴斌 通讯员/杨开林 编辑/徐金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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