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盘」获刑三年 乘客抢夺方向盘犯危害公共安全罪


「方向盘」获刑三年 乘客抢夺方向盘犯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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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苏网讯  5月15日下午 , 通州区法院借助南通支云庭审系统 , 采用远程视频公开审理了一起特殊的刑事案件 , 该案系通州区首例乘客抢夺方向盘案 , 被告人张某某因犯危害公共安全罪 , 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
【「方向盘」获刑三年 乘客抢夺方向盘犯危害公共安全罪】「方向盘」获刑三年 乘客抢夺方向盘犯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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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4日 , 被告人张某某在青岛客运站站外上车 , 搭乘从青岛开往海门的长途客车 。 当天下午16时30分许 , 客车行驶到S335省道通州区东大市场路段 , 张某某要求下车 , 但客车工作人员认定张某某上车后未曾支付车费 , 双方发生争执 。 工作人员欲带张某某到海门客运站查看监控 , 并允诺若张某某确实购买了车票 , 将赔礼道歉并送张某某回家 。 张某某不同意 , 坚决要求下车 , 但受到工作人员阻拦 。 争执过程中 , 张某某突然冲到驾驶室 , 抢夺驾驶员的方向盘 , 在驾乘人员多人劝告、阻拦后仍不松手 , 持续时间40多秒 , 后被他人强行拽离方向盘 。
「方向盘」获刑三年 乘客抢夺方向盘犯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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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 , 客车人员报警 , 张某某留在现场等候处理 , 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 法庭上 , 张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 张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众安全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来源:《零距离》采访人员/胡艳 通州台 编辑/许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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