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国际拍卖会”全场都是演员 正规资质公司搞“假拍卖”敛财数百万( 二 )


从参与的数额看 , 洪某等5名业务员在短短几个月为公司带来上百万所谓“前期服务费” , 并且绝大部分业务量是在2019年3、4月份完成的 , 被害人涉及到除南京之外的全国各地 , 社会危害性极大 。
最终 , 建邺区检察院依法认定 , 被告人王某等12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 , 明知没有实际履行能力 , 仍然诱骗被害人签订、履行合同 , 其犯罪数额分别为12万元到437万余元不等 。 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 , 涉嫌合同诈骗罪 , 应予起诉 。
拍卖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建邺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刘小慧介绍 , 近年来 , 文玩拍卖诈骗团伙逐渐把诈骗目标锁定为收藏鉴赏专业知识欠缺、拍卖交易经验不足、对藏品估值期待较高的收藏品卖家 。 根据《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中关于“不于拍卖前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的规定 , 拍卖前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的做法不符合拍卖界行规 , 成交后付费虽非法律规定 , 但已是行业惯例 。 包括本案243名被害人在内的很多收藏品卖家对此毫不知情 , 最终纷纷“落入圈套” 。
【一场“国际拍卖会”全场都是演员 正规资质公司搞“假拍卖”敛财数百万】收藏品卖家在拍卖藏品时 , 除认准有拍卖资质的拍卖公司外 , 还需了解各项法规和行规 , 提高自身保护能力 , 对正规公司的行为及合同也需要进行认真审查和鉴别 , 正规拍卖公司在藏品未成交前一般不应该向卖家收取任何费用;如需签署藏品回购等合同 , 建议寻求法律专业人士帮助;特别是老年收藏品卖家 , 参与藏品投资与拍卖 , 一定要擦亮双眼 , 不要轻信电话、网络推销 , 谨防“套路拍”陷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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