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太欲借助法律“求关爱”

金山网讯 因为家庭琐事 , 独生女儿已经多年未探望老母亲 , 气愤不已的老人准备借助法律让女儿来关怀她 , 这能行得通吗?这是采访人员日前从社区一场法律服务活动现场了解到的一件法律求助案 。对此援助律师表示 , 虽然老人在经济上不需要子女赡养 , 但其精神赡养不可缺失 , 可以获得法律的支持 。
【『』八旬老太欲借助法律“求关爱”】据了解 , 这场法律知识宣传进社区活动是由金山街道司法所和京畿路社区共同举办的 , 活动现场吸引了不少居民 。司法人员向居民们宣传了司法惠民实事以及如何进行法律援助 , 居民们对劳动纠纷、财产遗产、婚姻关系、子女赡养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咨询得最多 。86岁的胡女士来到现场 , 希望律师帮她打开心结 , 让女儿给予她一些精神关怀 。
原来 , 胡女士退休前曾是一名医务工作者 , 有退休工资 , 物质生活上并不欠缺 , 唯一缺憾是独生女儿多年不曾来探望 , 令她十分伤心 。据了解 , 30多年前 , 胡女士不顾女儿的反对 , 与丈夫离异 , 后一直独自生活 。女儿因此迁怒于母亲 , 与父亲共同生活 , 一直不肯与母亲往来 , 10多年前 , 前夫去世后 , 胡女士曾多次联系女儿 , 希望重新和好 , 但女儿仍拒绝探望母亲 。
据老人介绍 , 虽然她年龄较大 , 但生活还能自理 , 也不缺钱 , 希望法律能主持公道 , 让其女儿给予精神关爱 。她的要求能得到法律支持吗?对此 , 援助律师表示 , 我国法律规定 , 子女应对父母尽到赡养义务 , 这种赡养不仅仅包括经济上的供给 , 满足其物质生活 , 更包括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抚慰 , 胡女士的女儿多年未探望母亲 , 未尽到赡养义务 , 已经涉嫌违法 , 胡女士的要求可以得到法律支持 。
据了解 , 镇江就曾有过相关法律判决 , 对没有尽到精神关爱义务的子女要求其每年上门探望父母数次 。京畿路社区党支部书记郦玲花表示 , 根据胡女士的诉求 , 考虑到亲情关系 , 社区工作人员将会与援助律师一同展开工作 , 管一管这家务事 , 力争早日修复这段母女亲情 。(沈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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