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动:男子深夜钓起一条1米多长“怪鱼”,据说几十岁了
近日,定居在杭州建德的卞先生和朋友在大同镇高桥村一钓鱼场夜钓时,钓到一条 1 米多长,约 10 斤重的野生娃娃鱼,当地渔民称这只娃娃鱼至少有几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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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先生说,自己喜欢钓鱼,想趁五一好好过瘾。5 月 1 日晚 11 时左右,他正和几个朋友在高桥村溪边的水坑里夜钓,鱼竿突然被拉得很弯,他与朋友一起花了 10 多分钟才把这只"巨鱼"拉上岸。
"今晚收获大了!"当时,卞先生以为自己钓到了拱坑的大鲤鱼,可仔细一看,这鱼头大身小,长相独特,还有 4 只脚,这会不会是国家保护动物?
卞先生当即用手机拍照百度查询,果然印证了他的猜测,钓到的竟然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鲵,因为大鲵的叫声像婴儿的哭声,所以有了"娃娃鱼"的俗称。
"这鱼可是个宝贝,两万元卖给我吧?"边上的钓友凑上来开玩笑似地说。
"这不能卖的,明天我要送到派出所去。"有较强法律意识的卞先生说。
第二天 7 点多,他把娃娃鱼送到了寿昌派出所,随后,他跟着森林公安民警、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工作人员一起到当地红塘水库,将他钓起的野生娃娃鱼亲手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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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们已经是第 3 次放生野生娃娃鱼了。"当地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介绍,建德市自然条件得天独厚,天然水域水质优良,特别是航头这一带有溶洞的地方,已经出现过多条娃娃鱼。为此,他们也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如在野外发现未受伤的野生动物,应尽量在它的原生处就地放生;如受伤需要救助的,请第一时间联系市野生动物保护站,让它们得到应有的保护。
【 保护动:男子深夜钓起一条1米多长“怪鱼”,据说几十岁了】警方提醒
娃娃鱼学名叫大鲵,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任何捕杀、出售、食用国家保护动物的行为均属违法。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 5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仅非法贩卖、收购野生保护动物的人会受到处罚,非法食用野生保护动物,同样也会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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