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介绍一个挣钱的路子,他加入了一个代办信用卡的公司,让我也加入帮别人贷款,

谢邀请问,信息怎么包装?改名?改证件号?改工作单位?如果真的有纠结的话,首先是不要骗自己。伪造信息,变造信息这种事,非要说是“包装”,为了好听?自欺欺人的话要吃大亏的。至于,伪造变造个人信息的事能不能干,这个看你更看重金钱还是更看重法律吧,好自为之。
■网友
邀请我 回答这.....额 谢邀 我只想说一句:这不就是骗人么 骗人活儿 不适合善良的人做:)
■网友
可以私信我
■网友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网友
谨慎,本人非业内人士但是知道一点常识这是信用卡诈骗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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