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向虚假鉴定说不丨房屋买卖双方打官司,鉴定机构首签承诺书

“遵守法律及职业道德 , 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 保证客观、公正、诚实地进行鉴定工作 , 经贵院通知保证出庭作证 , 如作虚假鉴定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6日上午 , 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向崇川区人民法院出具《鉴定承诺书》 , 承诺就王某等与南通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所涉造价鉴定依法、公正鉴定 。 据悉 ,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5月1日施行以来 , 我市首例鉴定机构对依法诚信鉴定所作的公开书面承诺 。
「 法院」向虚假鉴定说不丨房屋买卖双方打官司,鉴定机构首签承诺书
文章图片

王某和妻子向南通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了位于本市某小区的一套精装商品房 。 然而入住后不久 , 便发现墙体存在渗水现象 。 王某夫妇与开发商协商多年 , 一直未能达成共识 , 便于2018年5月将开发商诉至法院 , 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
由于本案所涉房屋质量问题属于建筑领域的专业性问题 , 崇川法院受理后通过摇号首先委托了宿迁市某检测机构对墙体进行质量鉴定 。 经鉴定 , 该建筑确实存在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问题 。 接着 , 法院又委托南京市某检测机构就房屋修复方案出具了鉴定报告 。 由于原告已不信任由被告承担修复工作 , 遂继续提出对修复方案的造价鉴定 , 以期按此造价填补自己日后修复房屋的成本及损失 。
【「 法院」向虚假鉴定说不丨房屋买卖双方打官司,鉴定机构首签承诺书】在确定委托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承办本次造价鉴定后 , 本案合议庭根据本月起开始施行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 要求该公司出具书面鉴定承诺 。 法院同时告知该公司 ,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 , 人民法院将责令其退还鉴定费用 , 并根据情节对鉴定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本案承办法官、崇川法院副院长袁好峰介绍 , 近年来鉴定机构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 , 其发展呈现良莠不齐的态势 , 专业能力参差不齐 , 加上相关部门乃至人民法院对鉴定机构的监督、规制力度不足 , 以致鉴定周期长、程序不规范、结论不准确 , 甚至出现虚假鉴定的现象 , 司法鉴定的公信力面临很大挑战 。 根据新法规首创的鉴定人公开书面承诺机制 , 该院将强化鉴定机构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 充实、完善对鉴定机构的监督及追责机制 , 提升司法公信力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