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每日一校丨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问学穿石 修身诚化( 二 )


2)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出资设立 , 每学年评定一次 , 奖金额度为每人8000元 , 颁发奖励证书 , 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
3)中石油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 奖金额度为每人6000元 , 颁发奖励证书 。
4)粤港澳校友英才奖学金:由学校粤港澳校友捐资设立 , 每学年评定一次 , 奖金额度为每人3000元 , 颁发奖励证书 。
5)勤奋奖学金:学校出资设立 , 每学年评定一次 , 一等奖学金为每人1500元 , 二等奖学金为每人1000元 。
6)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 , 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 , 每学年评定一次 , 奖金额度为每人5000元 , 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 7)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 ,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大学生 。 每学年评定一次 , 助学金额度为一等每人4000元 , 二等每人2500元 。
8)国家助学贷款:按有关规定办理 。
9)勤工助学: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学有余力的在籍学生提供若干勤工助学岗位 , 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 同时获得一定实践经验 。
10)临时困难补助: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发放 。
06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经教育部批准 , 我校与芬兰北中部应用科技大学合作举办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教育项目(下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 学制4年 。 达到我校毕业要求者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 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在符合芬兰北中部应用科技大学入学条件前提下 , 可自愿选择申请赴芬兰北中部应用科技大学攻读第三或者第四学年课程 。 符合该校学位授予条件者 , 授予芬兰北中部应用科技大学工程学学士学位 。
07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 , 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 , 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院校志愿录取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执行 。
2)对于顺序志愿投档 ,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 , 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 , 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 , 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
3)学校在辽宁省的艺术类招生 , 执行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投档录取 , 即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
4)学校在辽宁省的体育类招生 , 执行体育类本科批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同意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
学校没有专业级差 , 严格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 同一院校志愿的考生按照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由高到低进行排队 , 位次在前的考生先安排专业 , 位次在后的考生后安排专业 。 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 如果考生所报的第一专业未录满 , 则录入该专业;若已录满 , 顺序考虑其填报的第二专业 , 依此类推 , 直至处理完该考生的最后一个专业志愿 , 再依次录取下一位次考生的专业志愿 。 如次第检索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 , 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 将随机录取到未满计划的专业 , 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 将予以退档 。
考生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相同时 , 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不分文、理科的省份 , 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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