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一直在身边」重磅||《银川市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做出修订完善!6月1日起实施( 二 )


原条款:新能源电动汽车使用应符合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新能源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目录规定的标准;新能源电动汽车在接入平台的车辆中所占比例不低于50% 。
修订为:新能源电动汽车使用应符合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新能源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目录规定的标准 。
【「美好,一直在身边」重磅||《银川市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做出修订完善!6月1日起实施】修订理由:新能源汽车作为鼓励推广的车型 , 不应强制设定过高的占比要求 。 因此 , 对原条款中关于平台公司新能源汽车占比取消 , 更符合政策要求和行业实际 。
「美好,一直在身边」重磅||《银川市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做出修订完善!6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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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上述几点修订内容之外 , 本次发布的《细则》其他内容仍与2017年出台的《细则(试行)》内容相一致 。 即 , 共由总则、网约车及其车辆、驾驶员许可条件、网约车经营规范、监督检查、附则五部分组成 , 共计二十三条 。 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网约车的发展原则和要求 。
根据国家层面的政策要求和导向(国办发《指导意见》[2016]58号) , 网约车是出租汽车的组成部分 , 应当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 适度发展出租汽车 , 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要求 , 有序发展网约车 。 这里的几个关键词“优先、适度、有序、差异” , 体现在公共交通优先和大力发展是我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和基本原则 。 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组成部分 , 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 , 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 , 应当坚持适度发展的原则;也就是必须考虑城市人口、经济发展水平、城市交通拥堵状况、出租汽车的营收效益、公众需求等因素 , 合理调控发展规模 。 近年来 , 我们一直比较关注出租汽车运营状况数据 , 还聘请第三方机构就网约车投放规模进行评估分析 , 网约车投放数量暂时控制在3000辆以内 , 后续在运行过程中 , 加强出租汽车运营状况监测 , 准确评估供求关系 , 逐步调整运力规模 , 有序发展网约车 , 稳步推进新老业态融合发展 , 更好的满足群众的出行需求 。 我们知道 , 网约车作为新业态出现后 , 其运营模式(巡游车既可巡游载客又可接受网络预约 , 网约车只可接受网络预约 , 不能巡游载客)、计价方式和标准(巡游车实行政府定价、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 , 车型档次(排气量、轴距、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定位装置及其它终端设备)、驾驶员的背景及服务规范等 , 都和巡游车的相关要求形成一定的差异 , 实施分隔分类 , 形成错位经营和融合发展的格局 。
第二、网约车平台及车辆和驾驶员的许可条件 。
主要依据《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结合本地实际 , 要求平台公司必须在本市有相应的服务机构和服务能力 , 也就是线下的办公场所、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管理方式等和传统出租汽车公司一样 , 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车辆的许可条件前面已经介绍过 , 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的许可除了一些基本条件《身体健康、驾龄3年、相应准驾车型驾照、培训教育和考试合格等)外 , 须经过严格的背景审查(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记录 , 无吸毒记录 , 无酒驾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 , 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
第三、监督管理 。
针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及驾驶员的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 其中 , 交通部等七部门联合颁布的《暂行办法》有13条 , 我市发布实施的《细则》中有2条(13款) , 在此不再具体介绍 。 针对平台公司和驾驶员违规行为 , 按照交通部等七部门联合颁布的《暂行办法》中的罚则查处 。
尽管我市网约车《细则》从2017年4月初次出台 , 到2019年再次修订完善 , 都是在遵循国家层面政策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的范围之内 , 结合我市实际 , 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 , 并经公平竞争和合法性审查及市人民政府审议等一系列程序 , 最终发布实施 。 但是 ,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难免会存在一些个别问题 。 我们有信心、有能力应对和处理好政策实施中的相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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