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14岁男孩逛商场突然晕倒身亡,父母做了一个决定…(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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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 4位受赠者的器官移植手术已完成 , 且恢复状况良好 。 其中两位尿毒症的患者此前已进行血液透析3年多 , 深受病痛折磨 。 在经过肾移植手术后 , 肾功能恢复明显 , 均已不用血液透析 , 27日还由重症病房转回普通病房 。
这一边 , 因小阳父母无私大爱的决定 , 4位患者的生命得以延续、绽放;另一边 , 有了这份特殊的“牵挂” , 小阳的父母也相互鼓励 , 积极走出阴霾 。 “我们知道他还在这世上 , 有了念想 , 我们也会好好生活下去 。 ”刘爸爸表示 。
有一种大爱 ,
播洒希望 ,
让深陷绝望中的人们看到希望 。
你的一句“我愿意”
他的一句“我同意”
点燃的可能就是一个家庭全部的希望 。
男孩家庭的行为
感动无数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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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知多D
1. 什么是器官捐献?
当一个生命不幸离去时 , 根据本人和家属意愿 , 将其功能良好的器官 , 捐献给因器官功能衰竭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 , 挽救他人生命 , 让生命得以延续 。
2. 哪些器官可以捐献?
肾脏、肝脏、心脏、肺脏、胰腺、小肠等 。
3. 器官捐献者需具备什么样的基本条件?
当生命不可挽救时 , 达到潜在捐献状态 。 潜在捐献者没有绝对的年龄限制 , 原则上没有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都可以捐献器官 , 最终能否捐献由医学专家评估后决定 。
4. 如何表达捐献意愿?
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国务院令第491号)第八条提到: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 ,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 , 该公民死亡后 , 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 。
5. 捐受双方是否可以了解对方信息?
根据国际惯例及我国现行政策 , 在捐献者和接受者之间采用双方互不知晓信息的“双盲原则” 。 如果捐献者和接受者双方需要 , 相关工作人员会告知捐献者家人有关器官接受者移植手术后的情况 , 并可担任“捐”与“受”双方的纽带 , 传递关怀 。
【佛山14岁男孩逛商场突然晕倒身亡,父母做了一个决定…】来源:佛山市红十字会、佛山发布、珠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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